新闻公报
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公布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实务守则
下稿代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发:
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公布《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实务守则》,为生殖科技服务提供者及胚胎研究工作者作出详尽指引。
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梁智鸿医生在记者会上表示,在制定实务守则时,当局曾谘询生殖科技服务提供者及相关人士,包括大学的生殖科技专家和管理局的法律顾问,并已考虑他们的意见。
实务守则提倡最佳的临和科学诊治,以确保生殖科技服务使用者的健康和利益,以及保障藉生殖科技而诞生的孩子的福祉。
他说:“实务守则强调生殖科技须在安全和得到充分认识的情况下妥善进行,使人类生命受到尊重,同时保障家庭价值。从事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士,也须遵守各自专业范畴内适用的工作守则。”
总括来说,实务守则涵盖以下范畴:生殖科技中心的职员、设施及设备;为当事人及捐赠人作出评估,以及藉生殖科技诞生的孩子的福利;向当事人及捐赠人提供资料及辅导;征求同意及治疗方法;使用、储存及处置配子和胚胎;研究;代母怀孕;为避免伴性疾病而进行性别选择;记录保存及资料管理;以及投诉处理。
此外,实务守则载有下列附录文件:
*甄别配子或胚胎准捐赠人以预防传染病指引;
*对捐赠人因捐赠而引致的任何开支或收入方面的损失作补偿或补还的指引;
*《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类受试人医学研究的道德原则;
*主要伴性遗传疾病表;
*披露提供生殖科技程序资料须知;
*同意书样本;
*资料收集表格;及
*全年统计表格。
梁智鸿医生表示实务守则公布后,会按需要加以修订和更新,以配合生殖科技的发展。
在实务守则正式生效前,守则由服务提供者及胚胎研究工作者自愿遵从。管理局作为生殖科技服务及胚胎研究工作的发牌机构,在将来审议发牌申请时,会把任何符合或违反实务守则规定的情况列为考虑因素。
实务守则的中英文本均可于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网页(http://www.info.gov.hk/hwfb/)阅览。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