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监护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董建华已委任赵宗义为监护委员会主席,由二○○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有关委任将于明日(一月二十四日)刊登政府宪报。
赵宗义在本港执业律师超过二十年,积极参与多项公众和社会服务。赵先生于二○○二年二月一日获委任为监护委员会成员。拣选最适合出任主席一职人选是透过公开招聘程序进行的。
现任主席薛佳仪于二○○三年一月底离任时,将满服务监护委员会四年。较早前她已知会政府不打算留任主席一职。
完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