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谘询有关加重屡犯公共卫生罪行的刑罚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展开为期一个月的谘询,就建议加重屡犯公共卫生罪行的刑罚,征询公众意见。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发言人说:“有关谘询旨在征询公众意见,以决定应否向屡犯公共卫生法例的人士判罚社会服务令。”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疫潮过后,公共卫生罪行的定额罚款已提高至一千五百元。新实施的定额罚款整体来说已能有效对付有关罪行。”
发言人说:“虽然一千五百元的罚款足以阻遏大部份不合卫生的行为,但对于屡犯不改、继续玷污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的人士,现行的罚则似乎起不了作用。”
自定额罚款制度于去年六月实施以来,在约二万六千一百名违例人士中,三百八十二人为重犯者,当中三百二十六人有第二次违例纪录,其余五十六人则曾触犯公共卫生法例三次或以上。
为加强阻吓作用,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全城清洁策划小组建议对屡犯者加重刑罚,向他们发出社会服务令。
根据全城清洁策划小组的建议,若违例者在二十四个月内第二次违法,执法部门会撤回向违例者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改为发出传票,并在聆讯时向法庭申请判处一千五百元以上的罚款及发出社会服务令。刑罚的水平及方式将由法庭酌情决定。
“四项公共卫生罪行,包括乱抛垃圾、随地吐痰、让狗只粪便弄污街道及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和街招,会被视为同一类罪行。换言之,一名曾随地吐痰或容许狗只粪便弄污街道的违例者,倘若曾乱抛垃圾,会被视为屡犯者。”
发言人表示,要实施上述刑罚,有关法例条文须予以修订。
发言人说:“我们要量度市民对加重屡犯公共卫生罪行的刑罚的支持程度,政府筹划未来路向时会充分考虑谘询期间搜集所得的意见。”
市民可于各民政事务处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地区办事处索取谘询单张,亦可于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网页http://www.hwfb.gov.hk或食环署网页http://www.fehd.gov.hk下载单张。
市民请于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将填妥的回条邮寄至中环花园道三号万国宝通银行大厦十楼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食物及环境卫生组,或传真至2136
3281,或电邮至cleanliness_consultation@hwfb.gov.hk。
完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