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七日)批准一亿五千万元拨款,设立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沙士”)信托基金,提供恩恤援助予“沙士”病故者家属,以及符合资格的“沙士”康复者和“沙士”疑似患者。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发言人简介信托基金详情时表示,“沙士”病故者家属将无须经入息审查,获发放特别恩恤金。详情如下:
* 尚存配偶:二十万元;
* 受供养子女:每名十八岁以下子女五十万元,以及每名十八至二十一岁正就读全日制学校子女三十万元;
* 受供养父母:每名受供养父母三十万元;及
* 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家属但符合特定资格:每个家庭十万元。
合资格的“沙士”康复者如因“沙士”(包括因“沙士”所接受的药物治疗)影响引起较长远的后遗症,而可能令身体或心理出现某程度机能失调,政府会发放特别恩恤经济援助,提供短暂的支援。
至于合资格的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如有较长远的后遗症,而可能令身体出现某程度的机能失调,政府也会给予相类的援助。
发言人表示,这两类人士(即“沙士”康复者及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的申请将按个别情况考虑,但必须有医生证明和有确切的经济需要。
发言人说:“其中一个原则必须经主诊医生评核,证实‘沙士’康复者或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沙士’疑似患者在有关方面出现某程度的机能失调。”
“受助人亦必须由医务社会工作者评估为因感染‘沙士’导致收入损失或减少,或因而支出增加。”
这两类人士的特别恩恤经济援助的总额上限为每名受助人五十万元,援助水平会按个别个案的情况厘定。
信托基金只涵盖在二○○三年三月至六月“沙士”在香港爆发期间,被临床诊断为感染“沙士”的香港居民。恩恤金的发放并不代表政府承认任何法律责任,援助纯属特别和恩恤性质,而且会在征询独立委员会(即“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后由信托人管理。
政府成立“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委任来自医护界及社福界的专业人士和病人组织代表为非官方成员,就信托基金的运作和申请的审批,向政府提出建议。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公布信托基金委员会名单时表示,私人执业的骨科医生方津生医生将出任信托基金委员会主席。方医生是香港复康会会长,自一九九○年起一直出任副主席,他亦是香港医务委员会成员。
其他委员包括病人互助组织联盟主席陈萃菁女士、新生精神康复会行政总裁温丽友女士、仁济医院顾问局成员王忠秣先生,以及药剂业及毒药上诉审裁处成员庞爱兰女士。社会福利署署长邓国威先生将出任信托基金的信托人。
政府亦同时成立“沙士”信托基金覆检委员会,就不服“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信托人所作决定的申请人提出的覆检作建议。
资深律师余若海将出任覆检委员会主席,余律师曾担任其他上诉委员会成员,具备丰富经验。
其他委员包括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女士及香港内科医学院院长余宇康教授。
杨医生对委任一事感到欣慰,他说:“两个委员会的成员均是声望极高的人士,他们在医学、法律及社福界内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
“如可能的话,我们正安排委员会在下星期召开会议,确定申请程序详请后,将会尽快接受申请。”
此外,社会福利署总部已成立核心小组,以配合信托基金的运作及协调为受“沙士”影响家庭进行的跟进工作。
查询一般资料,请浏览以下网页:社会福利署(http://www.info.gov.hk/swd)、医院管理局(http://www.ha.org.hk)、卫生署(http://www.info.gov.hk/dh)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http://www.hwfb.gov.hk)。
附件
委员会名单
“沙士”信托基金委员会
主席
方津生医生
非官方成员
温丽友女士
陈萃菁女士
王忠秣先生
庞爱兰女士
信托人
社会福利署署长邓国威先生
“沙士”信托基金覆检委员会
主席
余若海先生
非官方成员
方敏生女士
余宇康教授
完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