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提供眼镜补助予有需要的综援儿童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二月十六日)致函立法会研究有关贫穷事宜小组委员会时表示,政府将提供额外援助予个别有困难而未能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家庭。
周一岳说:“我们相信现时综援金额可以满足大部分受助家庭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包括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但对个别有困难的综援家庭可能未能为子女支付眼镜费用,我们应尽量提供额外援助。”
“因此,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会按每个受助家庭的实际情况,考虑在综援制度下行使其酌情权,予以协助,使所有有需要的儿童都可以配戴眼镜。”
有需要的儿童可获发的补助一般不会超过五百元。有困难的综援家庭可向处理其个案的社会保障办事处职员提出;如学校发现经济有困难的儿童需要配戴眼镜,亦可主动与社署接触。
现时综援计划有特别照顾儿童的需要,包括高于健全成人的标准金额及与就学开支有关的特别津贴,如学费、膳食、交通及考试津贴等。
周一岳表示,政府曾于二○○三年就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报告中介绍综援下为儿童提供的安排。
他说:“我们认为目前综援下对儿童的安排符合有关公约。”
周一岳并在信中表示,得悉一些立法会议员最近主动募集了二千副眼镜框,并正积极募集同样数量的镜片,眼镜盒及为获配眼镜的儿童安排免费验光服务。
他说:“我们对于社会的关怀表示欢迎,同时会研究如何利用有关的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综援儿童提供适切的安排。”
“社署职员已与有关议员接触,以便安排将有关的资源及早分配予有需要的儿童。”
完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