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提倡无烟室内工作间和公众地方条例草案将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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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在星期五(四月二十九日)在宪报登二○○五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旨在保障公众在室内工作间和公众地方免受二手烟的影响,以及限制烟草产品的广告及推广。


  政府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表示,国际间已作出呼吁,而大部市民均支持对烟草产品的使用及宣传有更严谨的管制。


  发言人补充说:“就公众健康而言,我们认为有逼切性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


  现行法例禁止在某些室内公众地方吸烟,例如购物商场、超级市场、银行及百货公司等。


  鉴于二手烟对健康造成的损害及经济的损失,条例草案建议扩大法定禁烟区至其他地方,包括食肆、酒吧、卡拉OK场所、麻雀馆、商营浴室、大学及专上学院、安老院、工作间和公众地方。


  发言人说:“在谘询过受影响的行业后,我们认为有需要设立过渡安排,以便业界符合法例的新要求。”


  “草案将为因法定禁烟范围扩大而受影响的处所,提供九十日适应期,由条例草案通过后起计算。”


  “由于立法程序需时,我们预计扩大法定禁烟区的规定将于二○○六年实施。”


  由于有需要加强烟草产品包装上健康忠告的视觉和阻吓效果,条例草案规定烟草产品封包或零售盛器须包含图片及图象内容的健康信息,而信息的最少面积,将增至烟草产品封包/盛器主要表面面积的一半。


  在罚则方面,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现时法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五千元,这罚则将维持不变。


  发言人表示,政府在现阶段没有计划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但有关当局会继续小心监察和检讨情况。


  回应对控烟工作的关注,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现时三十名人员将会再额外增加大约三十人。


  控烟办公室亦会重组整队工作,应付新的执法、宣传和教育工作。


  发言人说:“当新法例生效时,将有足够人手应付执法工作。”


  控烟办公室在二○○五至○六年度的总开支为一千七百五十万元。此外,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将获拨款一千一百一十万元,用作举办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建立无烟社区。


  草案将豁免私人寓所、旅馆客房,以及机场客运楼和惩教所的吸烟间。


  发言人说:“这些处所不列入禁烟范围是基于保安、私隐和可执行性等因素。”


  草案将于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