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刊登宪报

< 返回

  政府今日(六月三十日)在宪报刊登《2005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牙医注册条例》以设立法定专科名册,从而加强对牙医专科执业的规管。

  现行的《牙医注册条例》并无有关准许注册牙医使用专科牙医名衔的条文。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一直藉行政安排批准合资格的注册牙医使用专科牙医名衔,以及将他们列入一份非法定的专科牙医名单。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的发言人说:“条例草案建议在《牙医注册条例》就设立法定专科名册加入条文,并详细订明将牙医列入专科名册或从专科名册中除名的程序,以及对未获授权使用专科牙医名衔施加的刑事处罚。”

  条例草案建议任何人士未获授权而使用专科牙医名衔,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续说:“引入专科名册,可为公众提供有用的资料和加强市民对专科牙医服务的信心,对未获授权而使用专科牙医名衔的人士实施刑事制裁,则可为公众的健康提供更佳保障。”

  引入专科名册将有助本港牙医的专科发展,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辖下会成立一个教育及评审小组,处理有关专科名册和专科牙医的事宜。

  条例草案通过后,现时行政名单上的注册牙医会被列入专科名册。

  政府已就修订条例征询业界团体的意见,包括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牙医学会,他们都对拟议修订表示支持。

  《2005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七月六日提交立法会。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星期四)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