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提出重组食物安全监管架构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月十七日)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政府重组食物安全监管架构的计划,以期在明年四月一日或相近的日期推行。
周一岳表示,重组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工作,是要加强政府在食物安全及兽医公共卫生方面的监管,以及集中资源,更有效管制食物供应链各环节,以确保食物安全。
在执行部门的层面,政府决定重组食环署和渔护署,成为食物安全检验检疫署(食检署)和渔农环境卫生自然护理署(渔农环护署)。
重组后关乎食物安全、兽医公共卫生、动植物、蔬菜、食用淡水鱼、海产和食物的检验检疫及规管职能,以及规管本地禽畜农场和渔排等工作,会交由新的食检署负责。
食检署下设五个分处负责有关食物安全及兽医公共卫生等事宜,分别是食物监察及管制处、风险评估及传达处、牌照及巡查处、兽医公共卫生及检疫处及策略及行政处。
政府会增加食检署的人手,以加强对本港禽畜农场、菜场和鱼排的规管和巡查,并且会成立数队由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的特别队伍,以便日后能够加强在内地巡查注册农场,加工场和鱼塘,以及开展在其他食品供应国家内同类型的工作,推行源头监控措施。
新成立的食检署亦将会加大力度在入口、批发和零售各个层面作食物监察,务求市民能放心享用从内地或其他国家供应的食品。
政府亦建议在食检署内设立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下设食物安全专员一职,有关人选须具备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经验。食物安全专员会负责食物安全中心的日常运作及管理,以及制定有关食物安全的工作方针及策略。
重组后的渔农环护署则会负责促进渔农业发展、环境卫生和自然护理的工作。
根据建议,重组后两个署的署长均会由属首长薪级表第六点的人员担任,而食物安全专员的职级则订为首长级薪级表第四点。
在决策局层面,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将增设一个属首长薪级表第八点的常任秘书长职位,配合加强新食检署的食物安全职能。
周一岳指现时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只有一位属首长薪级表第八点的常任秘书长,协助管理多个性质不同且涉及庞大资源运用的政策范畴。
他说:“由于每一个政策范畴都涉及市民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所以有必要增加一位常任秘书长,负责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工作,管理新成立的食检署和渔农环护署,以及政府化验所的工作。”
“而现有的常任秘书长将会专注医疗、公共卫生及社会福利的政策工作。”
此外,政府将扩大及增强现有的食物安全谘询架构。
他续说:“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打算设立一个由专家及学者组成的食物标准检讨工作小组,以加强食物安全标准的订定和检讨工作。”
完
2005年10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