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公布综援检讨最后建议
政府今日(星期三)公布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检讨报告的最后建议。这些措施按原来的建议作出两项修订,将于今年六月推行,届时将适用于所有现有和新批准的综援个案。
卫生福利局局长霍罗兆贞表示,在去年十二月公布综援检讨报告后,政府展开为期六个星期的公众谘询,当局于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评论,经过仔细考虑后,决定作出两项修订。
她说,在考虑公众意见后,政府建议作出以下的修订:
(一)撤回要求单亲家长于其最年幼的子女年届12岁时必须外出工作的建议;以及
(二)继续向健全受助人发放特别津贴以支付殓葬费用。
霍罗兆贞指出,公众对单亲家长独力抚养年幼子女极表同情。
她说:“很多人关注到单亲家庭因要外出工作,而对他们的子女疏于管教,容易带来其他社会问题。”
“我们决定作出修订,维持现时的措施,即单亲人士在最年幼的子女年满15岁时,必须出外工作。”
“不过,若他们希望参加积极就业援助计划或社区工作,我们亦十分欢迎。此外,我们会继续向合资格的单亲人士发放单亲补助金。”
霍罗兆贞同时指出,社会人士极力主张政府应保留向健全的受助人发放特别津贴以支付殓葬费。
她说,由于殓葬费通常比较昂贵,而且若健全受助人需要殓葬费,通常是涉及不能预见的情况,故此政府建议保留这项特别津贴。
为了鼓励和协助领取综援的失业人士自力更生,重投劳工市场,社会福利署会连同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加强为这些受助人提供的协助。为了鼓励失业的受助人更积极寻找工作,政府会豁免计算因失业领取综援人士,从新就业后的首月全部入息。
政府亦会透过社区工作,对领取综援的失业人士提供额外协助,这令综援受助人维持工作意欲,扩阔社交圈子,为将来重新受聘作好准备。
政府将分期推行这项计划。霍罗兆贞说∶“我们会先为第一期大约二千名单身的领取综援人士安排社区工作。我们会密切留意其中所牵涉的行政费用,确保这项计划的成本效益。”
其他建议维持不变,包括:
* 发给高龄、患病者及伤残人士的标准金额和特别津贴不会受影响;
* 有三名健全成员家庭的标准金额下调百分之十,而有四名或以上健全成员的家庭则下调百分之二十;
* 继续发放绝对必要的特别津贴予健全的受助人,即租金、水费、与就学有关的支出及幼儿中心费用;
* 每名健全成人/儿童可享有的资产限额为一万六千元,但以四名成员为限,而单身申请人可享有的资产限额为二万四千元;
* 如家庭中有五十岁以下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并且没有高龄、伤残或经医生证明为健康欠佳的成员,则在审查资产时,该家庭所拥有的自住物业的价值便须列入计算范围。但申请人有十二个月的宽限期,以便他们另作安排;
* 社会福利署将开设超过二百个新职位,以应付不断增加的综援个案数目,为综援受助人提供额外援助,以及加强调查和防止诈骗的措施。
霍罗兆贞说:“综援计划将继续为有真正需要的人士提供安全网。”
“政府在本周五(二月二十六日)将会公布的1999-2000年度预算草案中,虽然已包括了因执行上述修订而对综援计划所带来的财政影响,但我们预计并已预留拨款应付来年综援支出的显著增幅。”
完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