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规管物理治疗业法例生效
下稿代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发。
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发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根据法例,从事物理治疗工作的人士将必须注册。
《辅助医疗业条例》和《物理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内有关规管物理治疗业的条文,将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生效。自该日起,未经注册的人士从事物理治疗工作即属刑事罪行。
发言人说:“已注册的物理治疗师必须在其执业处所的当眼处展示其注册证书。”
“此外,他们应该严格遵守物理治疗师的专业守则,并要详细研读,确保完全理解守则的内容。”
“这样便可避免物理治疗师无意地违反了业界公认的道德行为操守,引致被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作出纪律处分。”
根据《物理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涉及提供物理治疗服务的公司,需向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董事、经理和从事物理治疗工作的雇员的资料。供填报有关资料的特定表格可于下述地点索取:
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二号
顺丰国际中心二楼
如欲查询详情,可于办工时间致电二五二七 八三六九或二五二七 八三六零,或致电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二五七四 四三三三。
完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