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脊医注册
下稿代脊医管理局发出:
脊医管理局根据《脊医注册条例》订立的《脊医(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则》已于今日(六月八日)刊登于宪报。
该规则订明香港脊医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详情。
规则尤其订明设立注册事务委员会及执业证明书的申请程序、初步调查委员会及研讯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力范围,以及进行研讯程序时所需的文件。
随着规则的订立,脊医管理局计划于二○○一年九月一日开始接受脊医注册申请。
为配合脊医注册的开展,卫生福利局局长亦指定二○○一年九月一日为《脊医注册(费用)规例》的生效日期。
脊医是指曾接受专业脊骨疗法训练并符合执业资格的人士。他们所用的脊骨疗法,是藉矫正关节(尤指脊椎及周围关节,包括骨盆),以预防、诊断和治疗人体机能失调的病症。
有关脊医注册的查询,可致电脊医管理局。(电话:2527 8363或2527 8360)
完
二○○一年六月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