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扩大法定禁烟区的建议
政府就《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提出一系列的建议修订,以强化香港的控烟架构。
有关建议于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公布,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建议并旨在保障公众,在室内公众处所免受二手烟的影响。
卫生福利局副局长姚纪中在记者会公布谘询文件时强调,吸烟是引致死亡,而却又是可以避免的最大原因。
他说:“医学研究亦明确显示吸烟能引起各种疾病,例如肺癌、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冠心病。”他指出,吸烟每年夺去约五千五百条性命。
“从金钱损失的角度来看,在一九九九年,直接由吸烟导致的公营医疗开支,估计有七亿九千七百万元;而一九九六年的有关开支则为六亿三千五百万元。”
姚纪中表示,被动吸烟,或俗称二手烟,对公众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长期接触二手烟能引致多种严重疾病,包括对儿童造成不少健康问题。他列举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指出全球约有七亿儿童,即接近全球半数儿童人口,经常接触到二手烟。
医学研究亦指出,经常接触二手烟的人士,他们的尿液中含有因烟草引致的致癌物质的浓度,比一般人高出三倍。根据一九九九年哈佛医疗报告调查结果估计,本港因接触二手烟而致病的医疗费用达一亿五千七百万元。
姚纪中强调:“政府既定的控烟政策,就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不鼓励吸烟、抑制烟草的广泛使用,及尽量减低二手烟对公众的影响。”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于一九八二年制定,期间作出定期检讨,条例的最后一次修订是在一九九七年。
姚纪中说:“鉴于自条例实施以来累积的经验,以及公众对加强监管烟草产品的使用及推广的诉求,我们认为现在是一个适当的时机,对条例作出检讨及修订。我们希望籍着这次修订法例,能有助在香港所有公众处所缔造一个无烟的文化。”
根据建议的修订,法定禁烟措施将扩展至下列处所:
- 所有食肆,不论其面积及座位数目,实施前将有一段约六至十二个月的宽限期;
- 所有酒吧及卡拉OK,若证明有需要,会给予一段较长的宽限期;
- 所有幼稚园、小学、中学的室内和室外地方,以及大学和专上学院的室内地方;以及
- 所有室内工作间,除了浴室、夜总会及麻雀馆这些领有牌照的处所将在下一阶段才实施禁烟。工作间的定义为任何有雇员工作的地方,例如办公室、商铺及工厂,但并不包括只有家庭佣工的住宅处所,及只有自雇人士工作的地方。
姚纪中承认现行法例中存有一些漏洞,被利用作为推广某些烟草牌子的产品。为了进一步限制在公众地方展示烟草广告,政府建议采纳以下措施:
- 取消现时给予持牌小贩摊档及聘用不超过两名雇员的零售商,可以展示烟草广告的豁免条款;
- 规定价格板及价格标记的面积,限制价格板不能超过一千五百平方厘米,而价格标记则不能超过五十平方厘米;以及规定价格板及价格标记上字体的大小,将它们被用作烟草广告用途的可能性减至最低;
- 烟草产品不能与任何其他商品一并售卖,不论该商品是否收费;
- 在任何有接受赞助的活动中,都禁止使用烟草产品的名称,及任何与"烟草"有关连的文字,不论它们是否与另一非烟草产品同时使用;以及
- 容许健康忠告能含有图片及图象内容,格式根据将来由卫生福利局局长藉宪报刊登而作出的规定。
在本年二月成立的控烟办公室,将获授予适当权力,使能更有效地履行其执法职务。他们将授予权力进行有需要的调查、搜集证据,然后根据个别情况,提出检控或将案件转介律政司,由法庭处理。
如有需要,控烟办公室人员可获卫生福利局局长授权,并在警方及有关处所管理人员的支援下,在选定的商场或食肆进行执法工作。
法定禁烟区如食肆、购物商场的管理人,将如现时一样,继续被授予执法的权力。而学校校长,办公室、商店及工厂的管理人,亦将被赋予类似的执法权力。
姚纪中补充说,由于部分行业可能受到建议的法例修订的影响,政府已委托顾问进行一个规管措施影响评估,以评估建议修订对受影响行业所带来的经济影响。这项研究将需时三个月完成。
谘询文件可于各民政事务处谘询中心、医院管理局大楼的健康资讯天地、各公立医院的病人资源中心和卫生署辖下的普通科门诊诊疗所索取。文件亦已载于卫生福利局网页:http://www.info.gov.hk/hwb/。
书面意见请于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前寄往香港花园道美利大厦十九楼卫生福利局控烟谘询小组;或传真至2840 0467;或电邮至tcct@hwb.gov.hk。
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