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七題:漁農自然護理署防治白蟻和蚊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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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李家祥議員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漁農自然護理署有否定期在其管轄的範圍內進行防治白蟻和蚊蟲的工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負責直接管理本港的郊野公園和海岸公園。該署透過定期的巡視和清潔工作控制公園內的蚊患,防蚊工作的詳情如下:

*在各燒烤場、露營地點和行山徑進行清理排水道的工作,以盡量減少蚊蟲滋生地;

*把各場地內凹陷的地方填平,避免積水;

*清理各種器皿;

*清除路旁的雜草;以及

*有需要時,在洗手間、工地和康樂場地內積水的地方施用蚊油或殺幼蟲劑。

  為配合全港性的對抗登革熱工作,漁護署已加強上述措施,並展開清潔郊野公園計劃,在二零零二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於全港的郊野公園進行密集的清理工作。

  漁護署並無在其直接管理的地方採取防治白蟻的措施。白蟻既可把枯木循環再用,使之化為營養物供土壤吸收,又可作為野生動物的獵物,牠們在保持自然環境的生態平衡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因此一般而言在郊野公園範圍內不會被視為害蟲。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