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監管製冰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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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朱幼麟議員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

據報,本港一間製冰廠的衞生環境欠佳,所生產的冰粒含有大腸桿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有否巡查全港的製冰廠;若有,過去一年的巡查次數為何;

(二) 曾否有製冰廠因所生產冰粒含菌或廠房衞生環境欠佳而遭檢控;若有,有關的檢控數目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修改法例,規定製冰廠須領有食物業牌照,以加強監管?

答覆:

(一)及(二) 由於製造冰塊現時並非受《食物業規例》規管的行業,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並沒有巡查製冰廠,也未曾向任何製冰廠提出過檢控。儘管如此,政府現正密切監察零售商放進飲品的食用冰是否安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62條授權食環署人員抽取任何製造食品或飲品的配料樣本作細菌學化驗。在二○○二年,該署從食肆和其他食物業處所共取得36個冰塊樣本進行化驗,所有化驗結果均顯示冰塊的安全水平令人滿意。


(三) 食環署現正檢討有關監察機制,包括是否需修改法例以監管提供食用冰的製冰廠,從而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衞生。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