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七題:加強措施預防醫護員工感染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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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麥國風議員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截至上月二十三日,已有二百多宗感染非典型肺炎個案,其中有超過一百名醫護人員受到感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採取了甚麼加強措施,以預防前線醫護員工感染該病症;



(二) 鑒於有公立醫院的護士投訴院方以避免引起公眾恐慌為理由,禁止他們佩帶口罩,以及沒有向他們提供具最佳保障功能的N95型口罩,政府是否知悉該等公立醫院作出這決定的原因,以及是否與財務資源短絀有關;政府有否因應此等個案,向醫管局提供額外的支援;及



(三) 有否評估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因照顧病人而染病是否屬因工受傷並可向醫管局索償,以及有否評估醫管局須否為醫護人員的家人或親友繼而受到感染負上任何責任;若有責任,醫管局會否考慮向他們提供援助或補償?



答覆: 



(一)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已向所有前線員工發出通告和電子郵件,頒布加強的預防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感染控制指引。此外,醫管局又提醒醫院管理層必須嚴格執行頒布的控制措施,並確保提供合適的支援設施和供應一切所需物資(如洗手和淋浴設施、夜更休息室、外科專用口罩、手套和眼罩),以防止疾病在醫院大樓內擴散。醫管局已為前線員工(包括護士和健康服務助理)舉辦有關感染控制的複修課程,並發出使用外科專用口罩和N95型口罩的指引,供醫管局全體員工參閱。與此同時,醫管局已加強轄下職員診所和心理輔導組的服務,以照顧醫護人員的身心需要。此外,醫管局亦把感染控制的覆蓋範圍擴大至公營醫院的非醫療區域,如辦公室和食堂。



(二) 醫管局把佩帶口罩的範圍擴大至醫院大樓的不同部門,是基於運作上的需要,同時也考慮到病毒在社區擴散的程度。鑑於病毒擴散,醫管局已把佩帶口罩的範圍擴大至各醫院大樓的全部地方。醫管局一直提供足夠的外科專用口罩/N95型口罩供員工使用。醫管局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口罩在適當的地方使用,同時亦會照顧到員工的心理需要。再者,一項醫管局進行的研究顯示,外科專用口罩和N95型口罩同樣有效。



為遏止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擴散,醫管局會竭盡所能調動一切所需資源(包括額外撥款)以配合各臨床部門的需要,並會為員工及其家屬提供所需支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三月三十一日批出一筆為數二億元的新承擔額,提供額外撥款用作治療患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病人及加強感染控制和公共衞生教育。在批出上述承擔額前,政府已另行給予醫管局一筆為數1,000萬元的追加撥款,為醫管局提供額外資源應付這嚴峻形勢。



(三)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雖並不是<<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一種職業病,但條例第36條訂明,僱員若染上疾病,而該疾病符合條例所指是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損,該僱員可根據條例就該疾病追討補償。照顧患有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人的醫護人員如染上該病毒,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他們可能會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在這種情況下,勞工處會根據僱員的醫療記錄、與個案有關的資料以及《僱員補償條例》的條文,以確定該名僱員所感染的疾病,以及該名僱員是否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勞工處會按照條例的規定,處理此等僱員的索償申請。



醫護人員的家人和親屬可能因接觸該醫護人員而染病,但他們不會是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因此不受《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醫管局會按個別個案的事實和情況,並根據適用的法律來處理補償申請。





二○○三年四月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