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第十六題:寄養家庭服務
以下是陳偉業議員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現時被社會福利署選為提供寄養家庭服務的必須為雙親家庭,單親家庭不可以提供此項服務的。但是,外國很多國家,如加拿大,美國等地,單親家庭均可以提供寄養家庭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香港規定不准單親家庭提供寄養家庭服務,有否對單親家庭歧視;及
(二) 會否檢討該規定,令單親家庭也可以提供寄養家庭服務?
答覆:
現時,並無任何規定限制單親家庭申請成為寄養家庭並提供寄養服務。在評估有意成為寄養家庭的申請時,社會福利署會考慮該家庭的整體情況,包括家庭關係、經濟狀況、家居環境、照顧兒童經驗以及對寄養服務的認識等而作出全面評估,以決定該家庭是否適合提供寄養服務。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截止本年六月十四日,已登記的寄養家庭共有714個,當中有8個為單親家庭,其中一些單親家庭現正提供寄養服務。由此可見,單親家庭只要經評估屬合適的寄養家庭,便可提供寄養服務,亦正提供寄養服務。單親家庭並沒有受到任何歧視。
完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