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第六題:活野生動物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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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麥國風議員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鑒於有醫學研究發現,引致非典型肺炎的冠狀病毒可能源自野生動物,當中包括果子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每類野生動物去年的進口數量及其用途;有關部門去年檢獲非法進口的野生動物數量、因而曾拘捕多少人,以及法庭在去年對被定罪人士施加的最高刑罰;



(二) 過去三年懷疑因食用野生動物引致,市民身體不適並需入院治療的個案總數;及



(三) 會否考慮全面禁止供食用的活野生動物進口;若會,考慮的詳情;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二零零二年,香港只進口三種供食用的活野生動物,包括71萬隻龜、15萬條蜥蜴和5萬9千條蛇。至於進口作寵物的野生動物方面,主要是龜、蜥蜴和倉鼠,數量分別約為380萬隻、200萬條和59 000隻。此外,香港亦有進口少量其他野生動物作寵物,包括兔子、龍貓、蛇、天竺鼠和蒙古沙鼠。



  在二零零二年,共有29宗非法進口野生動物個案。漁農自然護理署共檢獲850條蜥蜴、144隻龜和數批重逾9 000公斤的龜、126條蛇、7隻兔子、7隻天竺鼠,以及1隻黃,並有14人因而被定罪。法庭對被定罪人士所處的最高刑罰是罰款3,000元,所懲處的罪行是違反《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第139章附屬法例N)的規定,在沒有有效證明書的情況下把蛇從內地輸入香港。



(二) 食物中毒和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均屬應呈報疾病,而政府在接報後會調查病因。在過去三年,衞生署並無接獲涉及食用野生動物的疾病報告。



(三) 為預防狂犬病,我們自1994年起便沒有容許活生狸貓進口本港。當香港大學公布在狸貓身上驗出冠狀病毒之後,我們已於今年5月起暫時停止狸貓肉進口作為預防措施。世界各地的科學家仍在研究令人類患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冠狀病毒是否源自野生動物。我們會密切留意有關的研究結果和發展,以確定應否提出進一步措施保障公眾健康。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