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第八題:售賣肉類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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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楊森議員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目前,新鮮糧食店須就售賣各種肉類申領有關的牌照,並就每個牌照繳交年費。然而,在市區及新界售賣肉類的牌照的收費水平卻有所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釐定上述牌照的收費水平是否以收回成本為準則;若然,為何市區及新界的有關牌照的收費水平各有不同;若否,當局以何準則釐定有關牌照的收費水平;



(二) 將於何時劃一市區及新界售賣肉類牌照的收費水平;及



(三) 會否簡化售賣肉類牌照的種類,使從事有關行業的人士只須申領一個牌照,便可售賣各種肉類;若會,何時實施;若不會,原因為何?



答覆:



(一) 鑒於本港過去數年經濟放緩,自兩個前臨時市政局就新鮮糧食店牌照收費作出最後一次修訂後,政府一直凍結有關牌照的收費。兩個前臨時市政局過去以收回成本作為釐定有關牌照費的其中一項準則,由於不同地區的營運成本不同,加上前臨時市政局曾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將市區牌照費削減百分之三十,現時新界區新鮮糧食店的牌照費較市區的為高。



(二) 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長官宣布了一系列措施,以紓緩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對各行業所造成的影響,其中包括在六個月內不提出調整政府收費的建議。我們計劃在此凍結令屆滿後,著手進行劃一市區及新界新鮮糧食店牌照費的工作。在訂定劃一收費的工作時間表時,我們會考慮不同的因素,包括整體的經濟狀況及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三) 目前新鮮糧食店牌照持有人只需單一牌照,便可出售各種肉類,包括牛肉、羊肉、豬肉、魚、家禽及爬蟲等,牌照費與可供出售的肉類數目成正比,上限為售賣單一肉類所需牌費的四倍。我們將會在上述劃一收費工作的過程中,考慮簡化新鮮糧食店牌照的分類方式。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