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購置醫療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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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羅致光議員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購置醫療儀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醫管局及其轄下醫院根據甚麼準則及程序,決定是否購置某類醫療儀器;



(二) 強烈脈沖光儀器(俗稱「彩光儀器」)在醫療及其他方面的用途,以及外國的醫療機構有否使用彩光儀器作醫療用途;



(三) 醫管局轄下醫院有否購置彩光儀器;若有,請告知有關的醫院名稱、儀器的用途、購置的費用,以及過去三年每年接受彩光治療的病人數目;及



(四) 醫管局轄下哪些醫院計劃購置或增購彩光儀器,預算的購置費用,以及估計平均每年會有多少名病人接受彩光治療?



答覆:



(一) 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乃運用一筆整體撥款下的年度撥款為現時的醫院購置醫療儀器。醫管局購置醫療儀器須有充分理據,證明是有運作需要,亦會經過有系統的策劃。醫院的部門主管及有關的管理人員會因應服務需要,就所需購置的醫療儀器種類提供意見。如儀器屬新的醫療科技,醫院會徵詢有關專科的臨統籌委員會是否有需要購置該等儀器。在聽取有關聯網總監的意見後,醫管局便會釐定購置儀器的優先次序。購置每件價值一百萬元或以上的大型醫療儀器須取得醫管局行政總裁批准。



  至於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進行的新醫院工程計劃,醫管局會審慎評估每項工程計劃所需購置的醫療儀器,並擬備清單。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會審視該份清單,並在諮詢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時,在文件中列明家具及設備的預算費用,以及每件價值一百萬元或以上的家具及設備,供議員審批。



(二) 強烈脈沖光儀器可用作醫療用途,治理多種皮膚損傷,包括留下色斑的皮膚損傷、血管增生及疤痕,以及換膚。據醫管局了解,日本、台灣及美國的醫療機構亦有使用強烈脈沖光儀器為有上述皮膚問題的病人作臨治理。



(三) 醫管局於二○○二年初以一百五十三萬元購置了一套激光強烈脈沖光儀器作醫療用途。該儀器現設置在屯門醫院,至今已進行了三百一十九次治療,為病人治理各種皮膚損傷。另外,香港大學亦於二○○二年底自費購置了兩部類似儀器,現設置在瑪麗醫院由大學臨醫學人員管理。



(四) 醫管局並無計劃於二○○三/○四年度購置烈脈沖光儀器。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