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七題:鮮榨果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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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黃容根議員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果汁店用腐爛的生果榨汁售給市民飲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食物環境衞生署總共巡查了多少間出售鮮榨果汁的店鋪,其中有多少間違反有關食物衞生的法例,以及因而被定罪人士的平均刑罰;及



(二) 有何措施防止不法商人出售可能危害市民健康的果汁?



答覆:



(一) 在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十月期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派員前往大約九百二十八間持許可證出售鮮榨果汁的處所進行了四萬四千次巡查。巡查期間並未發現該等處所存在衞生問題,故署方無需採取檢控行動。



(二) 除了定期巡查外,食環署亦會前往零售點抽取果汁樣本進行細菌化驗和化學分析。假如化驗結果顯示樣本不符合標準,食環署會向許可證持有人發出警告信。屢次違規可導致食環署暫時吊銷或取消有關許可證。



  由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十月,食環署共抽取九十三個新鮮果汁樣本進行化驗,當中兩個樣本不符合標準。食環署已向有關許可證持有人發出警告信。食環署其後在有關店舖再次抽取樣本進行化驗,結果令人滿意。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