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十題:綜援統計數字
以下是李卓人議員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中「低收入」類別個案的最新統計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受助個案的家庭成員(不包括申請人)的總人數,並按這些成員的性別和所屬年齡組別(以五歲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
(二) 分別按申請人的性別、所屬年齡組別(以五歲為一組)、教育程度、就業收入(以五百元為一組)、所從事的行業、所擔任的職位、每月獲發綜援金額(以五百元為一組),以及連續獲發綜援金多少個月劃分的分項數字;及
(三) 從其他類別轉至「低收入」類別的綜援個案數目?
答覆:
根據社會福利署(社署)的統計數字,現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中的「低收入」個案(備注)資料臚列如下︰
(一) 截至二○○三年十月底,屬於「低收入」類別的受助人有四萬七千七百九十五人,當中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佔三萬七千六百一十八人。這些家庭成員的性別和所屬年齡組別(以五歲為一組)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I。
(二) 屬於「低收入」類別的申請人,按其性別、所屬年齡組別(以五歲為一組)、教育程度、就業收入(以五百元為一組)、職業,以及連續獲發綜援金的月數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II。
關於申請人獲發的綜援金額,我們暫無以五百元為一組劃分的數據。不過,在二○○二至○三年,「低收入」類別個案每月獲發的綜援金額平均約為六千五百元。
(三) 根據一項比較截止二○○一年年底和二○○二年年底「低收入」個案的分析,有一千五百三十三宗個案是由其他類別轉為「低收入」類別。按個案類別的轉變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III。
備注: 「低收入」個案是指個案的申請人年齡介乎十五至五十九歲,身體健康正常而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不少於一千四百三十元,但家庭的可評估總收入仍低於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
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