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六題:在公眾地方收集舊衣物的情況
以下是劉江華議員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一些組織長期在公眾地方收集舊衣物,然後轉售圖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長期在公眾地方收集舊衣物的組織的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個屬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及
(二) 當局有否監管在公眾地方收集舊衣物的活動;若有,監管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一) 根據現有資料,有十五個組織獲地政總署批准在公眾地方設立舊衣收集站,其中六個組織屬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二) 提倡回收廢物循環再造是政府的政策。我們沒有對循環再造活動實施許可證/牌照管制。不過,打算在公眾地方舉辦回收活動(如收集舊衣物)的組織,必須事先就臨時佔用政府土地獲得地政總署批准。地政總署接獲申請後,會徵詢有關決策局和部門的意見,然後訂出這些組織須遵守的條件,才批准有關申請。
當局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的規定,對未經許可的舊衣收集站採取行動。在過去十二個月,地政總署清拆了四十六個這類收集站。在二○○三年一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食物環境衞生署檢取了一百九十八個放置在公眾地方用以收集舊衣物的鐵籠,因為這些鐵籠阻礙該署進行掃街工作。
任何人士如作出欺詐行為,包括藉虛假的聲稱收集可循環再造的物品以謀取金錢利益,可被控觸犯刑事罪行。在過去十二個月,警方並無接獲涉及舊衣收集者欺詐、行騙或盜竊的舉報。
完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