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九題:向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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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何鍾泰議員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公營與私營醫療系統之間,在運作上一向很少互相溝通和合作。公立醫院的病人出院後,再到私家醫院或私家診所求診時,私家醫生很難得到病人在公立醫院的病歷資料,有礙為病人提供延續性治療。有見及此,廣華醫院自去年九月起與私家醫院和香港醫學會合作,向私家醫院提供病人的病歷資料,方便病人到私家醫院接受治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廣華醫院在推行上述措施時如何保障病人的私隱;
(二) 其他公立醫院有否推行同類措施;及
(三) 公立醫院有否採取其他措施,加強與私家醫院的合作?



答覆:



(一)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已經與三個醫學會協訂一套程序,為醫管局醫院(包括廣華醫院)向私家醫院/醫生提供病人病歷資料作出規範。根據這套協訂的程序,醫管局醫院會確保向其索取病歷資料的私家醫院/醫生已獲得有關病人的同意,才會向該醫院/醫生提供病歷資料。



(二) 醫管局轄下所有醫院均會按照這套與三個醫學會協訂的程序,來移交病人的病歷資料。



(三) 醫管局致力加強與私家醫院的合作,提供以病人為本的醫護服務。促進公營與私營醫療機構之間有效移交臨資料,正是貫徹這個目標的其中一項措施。此外,醫管局正與私營醫療機構緊密合作,制訂雙方的服務協作模式和轉介程序。醫管局亦維持與私家醫院定期對話,以構思新的方法,進一步加強公營與私營醫療機構的合作。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