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五題:小販牌照收費及副食品批發市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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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本人最近收到多個基層行業的求助,均表示未能受惠於政府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推出的支援企業措施。當中小販因繳交小販牌照費(牌費)而非商業登記費,故此未能受惠於商業登記費寬免。另外,在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兩個副食品批發市場(副食品市場)經營的批發商指出,署方繼二○○八年大幅加租百分之11.4之後,本年再大幅加租約百分之8。兩個行業均曾要求政府的支援措施惠及它們,但政府卻以「收回成本」及「用者自付」作為回應。有關團體指政府歧視基層行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所有已辦理商業登記的商戶均獲得商業登記費寬免;鑑於財政司司長指出,寬免商業登記費將令政府在本年度的收入減少19億元,該數字是否已經扣除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開支的淨收入;現時負責商業登記的政府人員數目和每年開支為何;少收19億元會否令該等部門在本年度的收支出現赤字;現時處理每宗商業登記的平均成本為何,以及現有收費能否收回成本;

(二)現時需要繳交牌費的小販人數(包括固定攤位小販和流動小販)為何;牌費的計算方法及去年的牌費收入為何;過去三年,有否小販未能繳交或遲交牌費;若有,他們有否被懲罰;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牌費是否有豁免或下調的空間;如有,原因為何;如否,原因又為何;及

(三)鑑於公眾街市連續凍結租金多年,但副食品市場卻在四年內兩度大幅加租,為何政府對兩類市場的管理態度有落差,以及現時副食品市場的租金調整機制的詳情為何;現時副食品市場的管理是否達到收支平衡,並列出兩個副食品市場去年的主要開支項目及有否削減的空間;當局會否與商戶商討加強合作降低副食品市場的管理成本,以免將上升的成本轉嫁予商戶?

答覆:

主席﹕

  一直以來,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所發出的小販牌照的收費以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轄下的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的租金都是按「收回成本」的原則厘定。

  簽發小販牌照的目的是規管小販的經營活動,其性質與個別行業的營業執照或牌照類似,例如卡拉OK場所牌照、食肆牌照及遊戲機中心牌照。另一方面,商業登記的主要作用是為了收集業務經營者的資料,以供稅務局開立稅務檔案及讓公眾人士查閱參考。商業登記並非以規管商業活動為目的,亦不等同於營業執照。因此,小販牌照費不應與商業登記費相提並論。

  自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分別於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啟用以來,政府一直按收回全部成本的原則向兩個批發市場的租戶收取租金,並會每兩年在完成全面成本計算工作後檢討有關租金。根據檢討的結果,兩個批發市場的租金每兩年調整一次,可加亦可減。事實上,過去十二年,兩個批發市場的租金數度按機制減租或維持不變。政府按收回全部成本的原則計算這兩個批發市場的租金時,所計及的項目包括部門員工費用和開支(包括電費、僱用清潔和保安的開支及其他租賃費用)、建築物及設備的折舊、差餉、其他政府部門所提供服務的費用,以及中央行政成本。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二○一二/一三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一系列協助企業減低經營成本的措施,包括寬免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商業登記費。正如預算案所指,我們估計是項寬免商業登記費的措施會令政府收入減少十九億元,有關估算只包括少收的商業登記費,並不涉及任何行政開支。

  商業登記費的收費水平並非與提供該服務的成本掛鉤。執行《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的工作,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負責。該署現時有70名員工,在二○一一/一二年度的總開支約為六千萬元,從政府的一般經營開支支付。

(二)正如我剛才所說,小販牌照費是以「收回成本」原則厘定收費,亦即收費水平應收回政府規管小販經營活動所牽涉的成本。政府現時未有計劃豁免小販牌照費。

  截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合共有6 894名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和流動小販。二○一一/一二年度小販牌費收入約為一千四百萬元。

  持牌小販每年均須在牌照到期前換領牌照,並繳交相關費用。逾期換領小販牌照的申請須得到食環署的批准。在過去三年(即二○○九至二○一一年),該署共批准155宗逾期換領小販牌照的申請。至於引致這些逾期個案的原因是否與未能繳交或遲交牌費有關,食環署則無備存相關資料。持牌人無需因逾期換領牌照而繳交任何附加費用;然而,如在沒有有效的小販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有關小販會被檢控。

(三)公眾街巿與批發市場的租金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就公眾街巿的租金而言,當局分別在二○○九年以及二○一○年提出兩套擬議的租金調整方案,有關方案是按收回街巿檔位的市值租金或實際平均租金為基礎,而並非收回成本。我們目前仍在與業界和立法會討論有關事宜。由於批發市場和公眾街巿各有不同的背景及歷史發展,故此不應將兩者的租金調整機制抽離作直接比較。

  我們最近已完成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的成本計算工作,計算結果成本開支上升了8.04%。成本的計算已按照既定做法,扣除與公共秩序和公共衞生改善措施相關的成本。運作成本有所增加,主要由於與潔淨及保安服務(不包括加裝閉路電視)的成本上升,有關的增幅達9.1%。兩個批發市場二○一一/一二年度的開支大類詳列於附表供議員參考。

  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內有超過840個單位。二○一二至一四年度的兩個批發市場租金經調整後,大部分標準舖位按這既定的機制(34.5平方米)的租金,將會由4,000元上調至4,320元,每月增加320元。實際租金加幅則視乎舖位面積而定,由每月200元至2,250元不等。至於停車場車位月租大多數車位增幅少於100元。

  兩個批發市場的租金調整機制具透明度,並已實施接近二十年。我們有必要維持機制的健全性及其背後的收回全部成本原則。然而,鑑於是次按機制調整的加幅及有見於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和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的商戶反映,今年將面對批發營運的困難,我們在今年四月中決定在二○一二至一四年度兩年租約期內,向這兩個批發市場的租戶提供一次性的一個月租金寬免,而新租金生效日期為二○一二年五月一日。

  漁護署會繼續與批發市場租戶保持溝通,探討將來進一步提升批發市場的運作效率和節省副食品批發市場營運成本的可行性。

  多謝主席。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2分

附表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