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醫院管理局服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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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騮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食物及衞生局於二○一二年五月九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指出,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成本計算機制是「參照國際醫療機構的做法及成本會計準則而制定」,並按「住院服務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診症的成本」及「專科門診每次診症的成本」,列出過去四年「直接服務成本」、「臨床支援服務」、「非臨床支援服務和醫院日常開支」、「機構項目」及「政府部門向醫管局提供的服務」各開支分別佔總單位成本的百分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指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各開支分項的百分比醫管局尚在計算中,是否知悉相關的計算進度為何,以及現時能否提供資料;及

(二)是否知悉上述提及各項目開支的細項(包括直接參與各專科服務的「醫生」、「護士」及「支援服務人手」的開支及「各專科服務日常運作」所需的開支、「麻醉手術」、「藥劑」、「病理」、「放射診斷」和「專職醫療」、「病人膳食」、「公用開支」、「醫療儀器及機械的維修和保養」、「保險費用」和「醫療電腦系統的資訊科技支援」、「建築署提供的屋宇保養服務」及其他開支等),在住院服務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診症的成本及專科門診每次診症的成本中佔總單位成本的比例分別為何,並按附表一形成提供資料?

答覆:

主席:

(一)每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都會根據恆常機制,計算各類服務的平均成本。相關成本的編製工作,須待該年度帳目的最後結算及審計後,按照每項服務的總成本和相應的服務活動量來計算,並會於醫管局的年報中公布。而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財務報表仍在審計中,有關各類服務成本的資料,預計將於二○一二年年底的醫管局年報中報告。

(二)由於不同年份病人的病情複雜程度各異,而所需的診斷服務、治療及處方藥物均有所不同,因此不同服務類別各年度之間的平均服務成本存在差別,不能作出直接比較。在二○○七至○八至二○一○至一一年度,各項目開支的細項載列於附表二。




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4分

附表一    附表二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