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財委會通過飼養豬隻和家禽農民申領特惠津貼的新訂準則

< 返回

  財務委員會今日(三月七日)通過受收地和清拆影響的飼養豬隻和家禽農民申領特惠津貼的新訂準則。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說:「在收地和清拆行動中,受影響的飼養豬隻和家禽農民,如是在私人農地合法作業,即使其農場構築物不在房屋署(房署)於一九八二年進行的寮屋管制登記之列,現時亦符合資格申領特惠津貼。」



  財務委員會未通過新訂準則前,只有農場構築物名列在房署於一九八二年進行的寮屋管制登記之列的飼養豬隻和家禽農民,才符合資格申領特惠津貼。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檢討這項安排後,認為有需要作出修改。



  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財務委員會通過這項建議,新訂的申領準則有助進行收地和清拆,並可加快發展工程,對整體社會有利。」



  新訂的申領準則將會適用於所有現時和日後進行的政府收地和清拆行動。目前,只有后海灣幹線工程計劃涉及在私人農地合法飼養豬隻和家禽的農民,其農場構築物不在一九八二年進行的登記之列。





二○○三年三月七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