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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答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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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中區政府合署會見新聞界時與記者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 這批專家何時來港?剛才董先生已經為小組設立框框,是對事不對人的,請問這個小組的調查權力是否有框框限制呢?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權力是政府裡面的權力,即是沒有框框的權力。權力是根據行政架構的權力。這不是一個去追究責任的小組,是看事情的,所以最重要的是其目標是(今日我已在立法會說過了)一定要檢討今次的事情,至於如何吸取經驗,待我們充份保障日後我們面對其他疫情時可以更迅速地處理,所以並不是對人,而是對事。故此權力當然是在行政架構。行政架構有充份的權力進行適當調查,同時我們(政府)亦有責任進行檢討,我們一定要使我們的制度更妥善,可以處理將來任何的疫情。至於何時來港開會,我們剛剛成立這個委員會,現時與會員相約時間。因為這些國際專家很忙,未必可以很快便能約好,但我們看到這些專家是兩組人的:一組是公共衞生及流行病學及傳染病專家,一組是醫院管理、醫院運作及治療的專家。這兩組的工作當然有些地方是要兩方面協調,但是主要很多的工作可能是分兩個小組去做,是較容易安排及協調。我期望六月底專家開始來港。我們之前會進行一些準備工夫,我們會把許多文件寄給他們,因為有些專家已經來過香港,有一、兩位已經給我們意見。但其他有些對我們的疫情不太認識我們如何處理疫情,我們之前要與他們聯絡。聯絡有多方面的,當然有些背景文件給了他們;我們如何運作、將來需要、什麼文件、視像會議還可以先進行。我們期望最遲在六月底舉行第一次會議。運作上日後要很快完成這些工夫。



記者:這個專家小組由你統領,你能否向公眾確保百分百的公正,可能調查報告完結後發覺你自己或一些政府官員如衞生署有些地方做得不夠正確、不恰當,能否如實報告......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這個公正的目標不是追究責任,我今早已在立法會說得很清楚,追究責任在政府是有一個制度,在問責制度已有一個制度及程序去追究責任,這個行政長官是會處理的。



在我們政府架構裡,衞生署及醫管局是有行政制度,這個當然是由我負責的,譬如說我的下屬有任何地方做得不好,這個是我的責任去追查,這個是第二個事件。立法會要追查責任是立法會的事,這個與政府無關的。政府說要追究責任的事呢,政府有自己的制度。但這個專家小組不是追究責任,是看事情的,同時,我們最重要的是看看在處理SARS事件中能吸取到什麼經驗,待我們充分準備日後的疫情,所以最重要的目標就是這樣。這個工作是一定要由我做的,這是我的責任。若不是我的責任則又是誰的責任呢?譬如說,我們要看看制度日後如何避免有些處理疫情的問題是一定要專家的專業的檢討,這一定是我的責任,是政府的責任。



記者:英國及澳洲比較少SARS的病例,剛才你提及一些專家對疫情掌握並不太清楚,我們又如何協助他們或者讓他們透過這個會掌握資料去幫助我們提供有關專業意見。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我相信,說SARS的事情是指一部分,SARS是一種傳染病。我們看的不是SARS的處理方法。日後有任何疫症,SARS只是我們今次面對的問題,當然我們亦會看看SARS有什麼地方可以吸取經驗將來更妥善。但現在看的不單是SARS,是要看不同的背景,所以大家要看看我們專家的背景,有些是有SARS的經驗,譬如 Dr.Meirion Evans,她是英國威爾斯的專家,她曾去過廣東省視察疫情控制的工作,我相信外地專家都是有SARS經驗。而有些專家在處理傳染病,有些在流行病學。這些全部都可以幫助我處理任何疫症,包括SARS。有些專家在醫院的運作,醫院的架構,醫院的管理,全部都是有經驗的。他們經驗十分豐富,如何處理任何疫情及傳染病,當然每一個傳染病都有自己的特色,但一般的傳染病和治療的方式都是有許多相同的地方,所以專家的作用並不是單說SARS角度,是講醫院管理的角度,在醫療制度,公共衞生範圍是十分闊的,所以有些是有比較專業的經驗,有些是比較闊及宏觀的經驗。



記者:今次會否討論成立CDC的方向?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這個我相信會再看看如何加強將來的制度,讓我們有更好的能力將來去對抗任何的疫病,我相信這將會是討論的一部分,這個可能在建議書中現時不可能叫專家給予我們意見,但起碼我相信他們會考慮這一點的,即我們公共衞生的架構有沒有需要加強,現時的架構是否適合,是否需要在將來作改進,有沒有需要設立一個類似美國的控制和預防疾病的架構,我相信我們的架構未必會同美國相同,因為美國的制度和我們很不相同,但類似的功能將來如何去設計呢?我相信小組是會去考慮的。



記者:你提及九月提交報告,你是否間接向二百幾位死者及其家屬表示,你沒有需要因為這件事而辭職,會繼續做下去呢?或者負上某程度上的責任呢?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當然沒有人想有任何病人過身,我們都很難過,SARS發生整個過程,全香港每一個市民都受影響,特別是受感染的市民,他們當然是很痛苦的。有些病人過身,我們全部都很難過,亦感受到責任。這個檢討是要總結整件事情,不希望日後會再有這樣一個疫情時,我們完全沒有充分準備。你說追究責任的問題,剛才已解釋過,是行政架構的責任問題,行政長官覺得我在處理疫症的方法有不當,是有程序要求我辭職或者其他處分方式。這是行政長官的決定,不是我的決定。假如發現我的下屬在過程中處理不恰當,有需要處分,在行政架構中也有程序處理。假如立法會認為我們任何人或者機構處理不恰當,要追究責任,立法會也有機制。假如有市民認為我們有任何人做得不好,是有機制讓他們經立法會、或者經法庭追究責任。香港是有三個機制追究責任,分別是行政、立法和司法。行政架構有自己的做法,立法會也有自己的做法,法庭是獨立的。



記者:你說行政架構有追究責任的方法,今次檢討後,如發現有下屬犯錯,你會作出處分?會怎樣處理?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整個過程中,運作上我們大致上知道發生甚麼事,這個檢討會讓我們有更深入的了解,研究運作上及執行工作方面是有甚麼不妥善的地方,是否有需要追究責任呢?檢討也會研究。責任去到哪裏?是否有需要處分?或者需要譴責?公務員架構有不同程序做處分,有需要便會按程序做。董先生會有判斷,假如他覺得我有責任要交待,或表現上的問題,是有程序跟進的。



請同時參閱英文發言部分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