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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有關加重屢犯公共衞生罪行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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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就建議加重屢犯公共衞生罪行的刑罰,徵詢公眾意見。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說:「有關諮詢旨在徵詢公眾意見,以決定應否向屢犯公共衞生法例的人士判罰社會服務令。」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疫潮過後,公共衞生罪行的定額罰款已提高至一千五百元。新實施的定額罰款整體來說已能有效對付有關罪行。」



  發言人說:「雖然一千五百元的罰款足以阻遏大部份不合衞生的行為,但對於屢犯不改、繼續玷污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的人士,現行的罰則似乎起不了作用。」



  自定額罰款制度於去年六月實施以來,在約二萬六千一百名違例人士中,三百八十二人為重犯者,當中三百二十六人有第二次違例紀錄,其餘五十六人則曾觸犯公共衞生法例三次或以上。



  為加強阻嚇作用,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建議對屢犯者加重刑罰,向他們發出社會服務令。



  根據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的建議,若違例者在二十四個月內第二次違法,執法部門會撤回向違例者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改為發出傳票,並在聆訊時向法庭申請判處一千五百元以上的罰款及發出社會服務令。刑罰的水平及方式將由法庭酌情決定。



  「四項公共衞生罪行,包括亂拋垃圾、隨地吐痰、讓狗隻糞便弄污街道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和街招,會被視為同一類罪行。換言之,一名曾隨地吐痰或容許狗隻糞便弄污街道的違例者,倘若曾亂拋垃圾,會被視為屢犯者。」



  發言人表示,要實施上述刑罰,有關法例條文須予以修訂。



  發言人說:「我們要量度市民對加重屢犯公共衞生罪行的刑罰的支持程度,政府籌劃未來路向時會充分考慮諮詢期間蒐集所得的意見。」


  市民可於各民政事務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地區辦事處索取諮詢單張,亦可於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網頁http://www.hwfb.gov.hk或食環署網頁http://www.fehd.gov.hk下載單張。



  市民請於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將填妥的回條郵寄至中環花園道三號萬國寶通銀行大廈十樓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食物及環境衞生組,或傳真至2136 3281,或電郵至cleanliness_consultation@hwfb.gov.hk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