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四種新增甜味劑獲准在香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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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刊登憲報,公布《2003年食物攙雜(人造糖)(修訂)規例》及《2003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的目的,主要是更新《食物攙雜(人造糖)規例》所指明准許使用的甜味劑名單。」



  「參考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聯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的安全評估後,四種新增甜味劑將由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修訂規例實施後,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使用,它們分別為『縮二氮酸基胺』、『天冬胺─醋磺內酯鹽』、『糖精鉀』及『環己基氨基磺酸鉀』。」



  發言人補充說:「修訂規例後,食物業及消費者將有更多甜味劑可選擇。」



  《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和《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亦會作出相應修訂,以確保一致性。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