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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蚊患督導委員會通過四管齊下方案處理蚊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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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蚊患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表示,委員會通過四管齊下的方案,減低蚊傳疾病對社區的風險。



  發言人表示,四個策略要素包括:(一)加強宣傳,預防由外地傳入登革熱;(二)在即將來臨的冬季,持續推行滅蚊工作;(三)嚴厲執法,對付蚊子滋生黑點;及(四)改善實地控蚊工作的素質。



  去年發生多宗本地登革熱個案,政府於十月宣佈成立督導委員會,為本港控蚊工作訂定策略和方向,委員會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擔任主席,成員來自三個政策局及八個政府部門。 



  在今日舉行的會議上,委員先聽取衞生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報登革熱個案最新發展及誘蚊產卵器調查結果,然後檢討現行的防蚊措施是否足夠。



  衞生署代表在會上向委員會匯報二○○三年登革熱在本港的情況。截止昨日,署方今年共發現四十三宗外地傳入個案及一宗本地個案。去年有二十四宗外地傳入個案及二十宗本地個案。



  委員會關注今年的外地傳入個案數字為有紀錄以來最高的。



  發言人說:「市民要保持警覺,避免從外地感染登革熱,因為它們可能是爆發本土個案的源頭。」



  委員同意加強宣傳,教導市民在外遊時好好保護自己,避免給蚊子叮咬。衞生署及食環署會在港口、公共貨物起卸區、出入境管制站及機場加強衞生教育及防蚊巡查。衞生署亦會繼續與旅遊業合作,向外遊人士傳遞預防登革熱的信息。



  督導委員會注意到,當局十月六日証實今年首宗本地個案後,暫未發現有其他本地個案。當局已加強患者居所(元朗元崗村)及工作地點(葵涌貨櫃碼頭)的防蚊措施。



  在病媒監控方面,食環署由一月起透過加強監察系統,為本港各區的蚊患情況提供客觀的情報。署方亦每月向市民公佈全港誘蚊產卵器指數及三十八個分區誘蚊產卵器指數。



  發言人說:「與過往三年比較,今年整體病媒的廣泛程度有所改善。今年首三季的誘蚊產卵器平均指數為百分之十一點五,二○○○至二○○二年同期平均為十九點一。」(誘蚊產卵器指數比較圖示見於附件)



  最新誘蚊產卵器調查結果顯示,各受監察地區出現頗大的指數差異。



  在灣仔、上環、油麻地及荃灣錄得的分區誘蚊產卵器指數一直維持於低水平;曾經一度錄得較高指數的馬灣、長洲及羅湖的蚊患情況很快已得到改善;天水圍、大埔及黃大仙的指數卻持續高企,發言人表示,這顯示有需要在這些地區加倍努力滅蚊。



  食環署於九月完成室內誘蚊產卵器調查試驗計劃,結果顯示,五百三十七個被監察的單位內均沒有發現埃及伊蚊(即登革熱的主要病媒)的幼蟲,但約有百分之七點七的單位內發現有白紋伊蚊的幼蟲。



  督導委員會歡迎食環署計劃檢討監察區域的分佈及把新地點(例如八鄉)納入在監察系統內。委員亦支持部門下年進行另一次室內誘蚊產卵器調查,以搜集更多有關伊蚊在居所內繁殖的數據。



  委員會主席尤曾家麗在評論衞生署及食環署的最新報告時說:「感謝市民及各政府部門的努力和貢獻,今年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例如每月誘蚊產卵器指數整體有所下降,以及本地個案有所減少。」



  「私營機構及傳播媒體積極參與對抗登革熱,市民的防蚊意識日益提高,都是令人鼓舞的發展。本港要戰勝登革熱,他們的持續支持至為重要。」



  「鑑於登革熱個案在全球有上升的趨勢,本港防治工作必須長期進行。香港鄰近發病率高的國家,且互有密切聯系,我們須時刻保持戒備,慎防再爆發本地個案。」



  委員注意到伊蚊能在較涼的季節存活,故此同意在整個冬季持續進行大規模滅蚊行動。未來四個月的主要行動目標包括:



  *漁農自然護理署會在二十三個郊野公園內的行山徑、燒烤及康樂地點加強巡查,並清理晨運人士活動地點的花盆、器皿及垃圾;



  *教育統籌局已提醒七十八間已確認有蚊患問題的學校加強個人保護及控蚊措施;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會安排在約五千個建築地盤的集水坑/水缸及約九千五百個路旁斜坡的集水井定期傾注滅蚊劑及蚊油;



  *食環署會在一百五十五個客貨運碼頭/貨櫃碼頭及八千幢唐樓進行特別滅蚊行動,以及於二○○四年二月展開新一輪全港滅蚊運動;



  *民政事務總署會聯同地區組織在十八區選定後巷及其他衞生黑點,進行巡察及清潔工作;



  *房屋署會每周巡查轄下一百五十個屋及二十五個地盤,清除蚊子滋生地點;



  *政府新聞處會在旱季安排播放政府宣傳片及宣傳聲帶,提高市民對蚊患問題的警覺性;



  *地政總署會在約三百個已確認的衞生黑點進行除草及清理垃圾行動,並清除十個山邊非法耕種黑點;以及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在人流高的戶外場所放置約八十個蚊子誘捕器,以免市民被蚊子叮咬。



  委員會重申,如教育及勸諭性的工作未能有效防治私人處所的蚊患問題,當局便有需要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表示:「私人處所的業主/佔用人有責任做好滅蚊工作,以防範蚊蟲滋生的禍害,保障自己及鄰居的健康。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27條的規定,任何人在其處所內容讓蚊子滋生,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



  今年首三季食環署共提出二百二十二次有關蚊子滋生的檢控,及發出五百零七封涉及私人處所有積水的警告信。



  督導委員會贊同,食環署應聯同其他部門集中資源在接近民居的蚊患黑點進行重點檢控工作。執法部門應格外留意鄉郊社區、荒置的私人土地、建築地盤及養豬場等地點。



  各委員亦答應檢討其部門人員/承辦商所採取各項滅蚊措施的成效。



  發言人說:「我們要善用投放於滅蚊工作的資源,各項控蚊工作既要重量,亦要重質。」



  「長遠而言,政府會透過修改《除害劑條例》以提升滅蟲業界的作業水平。有關的修訂法例正在草擬中,當局計劃於二○○四/○五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