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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無煙室內工作間和公眾地方條例草案將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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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在星期五(四月二十九日)在憲報登二○○五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保障公眾在室內工作間和公眾地方免受二手煙的影響,以及限制煙草產品的廣告及推廣。


  政府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表示,國際間已作出呼籲,而大部市民均支持對煙草產品的使用及宣傳有更嚴謹的管制。


  發言人補充說:「就公眾健康而言,我們認為有逼切性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


  現行法例禁止在某些室內公眾地方吸煙,例如購物商場、超級市場、銀行及百貨公司等。


  鑑於二手煙對健康造成的損害及經濟的損失,條例草案建議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其他地方,包括食肆、酒吧、卡拉OK場所、麻雀館、商營浴室、大學及專上學院、安老院、工作間和公眾地方。


  發言人說:「在諮詢過受影響的行業後,我們認為有需要設立過渡安排,以便業界符合法例的新要求。」


  「草案將為因法定禁煙範圍擴大而受影響的處所,提供九十日適應期,由條例草案通過後起計算。」


  「由於立法程序需時,我們預計擴大法定禁煙區的規定將於二○○六年實施。」


  由於有需要加強煙草產品包裝上健康忠告的視覺和阻嚇效果,條例草案規定煙草產品封包或零售盛器須包含圖片及圖象內容的健康信息,而信息的最少面積,將增至煙草產品封包/盛器主要表面面積的一半。


  在罰則方面,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現時法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這罰則將維持不變。


  發言人表示,政府在現階段沒有計劃引入定額罰款制度,但有關當局會繼續小心監察和檢討情況。


  回應對控煙工作的關注,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現時三十名人員將會再額外增加大約三十人。


  控煙辦公室亦會重組整隊工作,應付新的執法、宣傳和教育工作。


  發言人說:「當新法例生效時,將有足夠人手應付執法工作。」


  控煙辦公室在二○○五至○六年度的總開支為一千七百五十萬元。此外,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將獲撥款一千一百一十萬元,用作舉辦宣傳和教育活動,以建立無煙社區。


  草案將豁免私人寓所、旅館客房,以及機場客運樓和懲教所的吸煙間。


  發言人說:「這些處所不列入禁煙範圍是基於保安、私隱和可執行性等因素。」


  草案將於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會。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