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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不良保健聲稱刻不容緩(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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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日)表示,現時有關禁制或限制六類不良醫藥廣告聲稱的立法建議已經平衡了各方意見的方案,應該盡快獲得通過,讓市民早日獲得應有的保障。


  發言人表示,自去年十月向立法會提交《2004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審議,建議禁制或限制六類指定的不良聲稱,一直理解到社會上雖然普遍支持有關建議,但仍然有意見認為政府的立法建議過於倉卒,形式亦不適當。


  條例草案建議在《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中加入附表四,將六類聲稱納入條例的規管範圍,包括有關預防或治療乳房腫塊、調節生殖泌尿系統的機能、調節內分泌系統、調節體內糖分、調節血壓及調節血脂或膽固醇。


  發言人說:「條例草案現時建議規管的聲稱,是市民及醫學界普遍認同需要禁制的高危聲稱,因為它們其實可能涉及乳癌、前列腺病、甲狀腺病、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等疾病。我們了解到不少有經驗的醫生在行醫的經歷當中遇到不少個案,涉及他們已患上某些疾病的病人,因畏疾忌醫,沒有就醫反卻服用了『保健食品』,因而令病情惡化。」


  「政府一直採取務實的態度草擬這項立法建議,並曾主動邀請有關團體會面,聽取團體代表的意見,期望在不影響草案精神的大原則下,盡量在業界的訴求及保障市民健康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為此,當局已承諾進一步放寬聲稱的限制,讓業界在宣傳產品時能夠更有彈性。


  另外,當局亦已經:


一. 原本打算規管的聲稱類別的數目,由九類減至六類。有關較具爭議而風險相對較低的聲稱(即與排毒、瘦身及免疫系統有關的聲稱)的規管建議已暫時擱置;


二. 為其中三類聲稱(即調節體內糖分、調節血壓及調節血脂或膽固醇)提供各自兩項「容許的聲稱」,讓市民識別有關產品;


三. 建議在法例通過後,「保健食品」業者將獲最少十八個月的寬限期,以作出相應的改變及準備。


  發言人續說:「事實上,當局早於2003年9月已就規管建議諮詢公眾意見。條例草案至今已討論超過一年半的時間,法案委員會亦已舉行七次公開會議。因此,我們期望條例草案早日獲得通過,保障市民的健康。」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