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談禽流感

< 返回

  以下為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二月二十日)為社會福利署主持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平頂典禮後與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記者:雞隻賠償事件未平息,很多村民決定會司法覆核和遊行,當局會否有second thought,考慮賠償?

周一嶽:首先我要聲明,我們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認為現時的家禽使養家禽的家庭及其成員,已經開始有一個潛在的風險,亦影響到該家庭或區域,甚至整個香港的安危,在公共衞生和安全的前提下,我們認為不應該再有人於家中在沒有任何生物安全保障措施下飼養家禽,這是最重要的目的,而不是想取去任何人的財產,或者他們心愛的寵物。我們在立法之前,已經考慮到要給予少許時間讓他們處理寵物,我們不是立法之後便立即做,我們要等五日後才執行。這個原意我希望市民明白到我們有這苦心,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保障香港整體的健康和安全。

記者:當局是否考慮一些金錢以外的賠償?幾時會開始做?

周一嶽:我們暫時沒有考慮任何金錢上的賠償,或其他直接上的賠償,相信我剛才已解釋了我們立法的原意。當然,我們會很感激,特別是新界的居民和鄉村的領導,在過去一、兩星期都相當合作,亦幫助提供一些非法活動(的資料),讓我們可以處理得到,這方面我們當然盡量協助他們將來的發展。

記者:可否談談三年內沒有活家禽的建議,具體上政府有什麼取態?

周一嶽:我們已反覆和立法會交代,就是香港遲早要制訂一個沒有活家禽在市場的政策,令到香港在禽流感未曾再演變到成為一個更大的風險前,能夠處理得到這方面的問題。究竟是三年,或是更短,或是更長,我們未曾有一個定案。當然,我覺得三年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時段,但詳細的情況,我們希望在作分析後,在下月到立法會交代。

記者:○四年政府委託了新西蘭做的一個報告指如果養二十隻雞亦有風險,當時政府有沒有考慮這個建議?

周一嶽:當時的報告是漁護署的內部顧問報告,不是完全完成,只是部分完成,有些事項我們當時要求再跟進的是未曾跟進;第二方面是他們提供了好幾項建議,政府跟在○四、○五年已陸續實施了。至於散養家禽,我們當時亦問了漁護署內部的專家,認為是否需要做任何內部的措施,他們當時認為暫時是沒有需要這樣做。到了二○○五年年中至年底,特別是世界衞生組織或世界動物衞生組織指散養家禽有更高風險時,我們認為應該要替牠們種疫苗,但再發覺香港的野鳥已經廣泛帶有H5N1病毒時,我相信我們一定要緊急立法,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和安全。

記者:你說會在下個月到立法會交代雞的問題...

周一嶽:中央屠宰的方案和時間表。

記者:會否有具體建議?例如強制收回雞牌?

周一嶽:我認為這個涉及一個相當複雜的立法程序問題,我們希望在下個月詳細交代。

記者:中央屠宰場的地點?

周一嶽:我們會在下個月交代這方面的詳情。

記者:下個月會有選址建議?

周一嶽:三月,我希望到時可以盡量詳細交代,特別是步驟和做法,以甚麼根據作選址或作決定。

記者:心目中是否北區?

周一嶽:我們的主要考慮是希望(中央屠宰場)較為接近本地雞場,運送時不用長途跋涉的路程,因為太過長途會影響雞隻健康,亦會增加接觸野鳥和禽流感的風險,安全是一個考慮。

記者:...可能會幫受影響的農民提出司法覆核,你有什麼看法?當局的做法是否違反《基本法》?

周一嶽:我們做了很多法律的研究才作決定,現時的立法沒有違反任何法例,包括《基本法》。我們亦尊重市民有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但我們希望市民清楚了解立法的原意和性質,以及政府措施的目的是為了甚麼。大家都知道,我們現時面對的風險比以前更嚴峻,特別是禽流感方面。我希望大家以大局為重,作出明智和理性的選擇。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1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