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港府公布二○○八奧運馬術項目馬匹進口安排

< 返回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公布在港舉行的二○○八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及殘疾人奧運會馬術項目的馬匹進口安排。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在記者會上公布馬匹進口安排,並表示香港在馬匹檢驗檢疫方面具備經驗及資歷。

  周一嶽說:「由於香港在舉辦國際賽馬運動方面經驗豐富,在馬匹健康及馬科疾病規管架構具有國際認可的地位,因而在組織奧運馬術項目上佔有整體優勢。」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作為香港動物健康的主管當局,會負責執行參賽馬匹的進出口檢驗檢疫工作。」

  漁護署署長孔郭惠清談及有關安排時表示,當局經諮詢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國際馬術聯會、第二十九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北京奧組委)及香港賽馬會後,訂出有關馬術比賽馬匹的進口健康要求。

  孔郭惠清說:「根據安排,馬匹會從不同國家經由幾個指定運送中心附近的檢疫馬檢疫後才可進口來港參賽。」

  「進口馬匹須在海外檢疫馬廄接受七天出口前檢疫,並在抵港後隔離十天。」

  「為確保參賽馬匹不會把外來疾病帶給香港馬群,以及防止參賽馬匹互相傳播疾病,所有參賽的進口馬匹須在抵港前接受檢驗檢疫,包括馬匹沒有傳染病的臨床症狀及接受適當的疫苗注射等。」

  「這些進口馬匹需附有由出口地的認可獸醫當局簽發的健康證明文件。」

  「漁護署將會為參加馬術項目的馬匹簽發特別許可證,並於比賽前六個月處理許可證的申請。」

  「我們會留意其他國家的馬匹疾病的情況,檢視相關安排,如有需要時,會作出適當的安排。」

  有關進口馬匹安排的資料將上載漁護署網頁(www.afcd.gov.hk),以供參考。




2006年3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7分

 

附件:

馬術比賽在香港

網上廣播:

 

Windows Media 格式
Real Media 格式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