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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簽署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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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第一次工作會議今日(四月十一日)在廣州市舉行,會議取得積極的成果,令兩地市民更迅速地得到有關食品安全的資訊和更有效的監管。

  由行政長官及廣東省省長共同主持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在去年九月二十八日召開的第八次會議上,將「加強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列入雙方重點合作領域。行政長官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亦高度重視食物安全,並指做好食物安全監管工作,是政府的責任。

  今日,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元勝簽署「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使雙方的合作更有效和全面。

  尤曾家麗在會後表示,簽署框架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加強與廣東省政府的聯繫和溝通渠道,建立工作通報機制,以便食物安全中心在年中成立後,兩地能夠更有效地交換有關食品安全的資訊。

  她說:「自從二○○五年發生一連串食物事故,包括孔雀石綠、豬鏈球菌事件,引起市民廣泛關注。政府內部積極部署,加強與廣東省及鄰近城市的聯繫,以回應市民對食物安全的訴求。是次協議可說是加強食物安全機制的重要里程碑。」

  框架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加強交換資訊:包括兩地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法規、標準的推出、修改或更新,和涉及雙方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資訊與調查結論等;

*定點聯絡: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將分別擔任粵港兩地政府間負責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的聯絡單位。雙方會指定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層面及具體事項的聯絡工作;

*定時會議:雙方同意每年至少共同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總結合作情況和研究下一階段工作安排或重大事項。

*緊急會議:兩地間如發生重大食物安全事故,或發生需要臨時開會研究的重大事件時,雙方可以召開緊急高層會議;及

*專家溝通:對於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專業性、技術性等問題,將由雙方組織專家研究,為雙方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尤曾家麗指出,隨協議的簽署和日後加強合作,透過即將成立的食物安全中心,食品安全的資訊、監察、調查、教育宣傳和研究的工作會更加制度化,而市民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和信心亦會增強。

  在會議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介紹了香港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將成立的食物安全中心的計劃進展,而廣東省的主管當局亦介紹了他們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有關工作情況。

  兩地官員亦就粵港雙方共同關注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如促進本地優質養魚業的計畫、食品加工中濫用添加劑、農產品藥物殘留、易引起食源性疾病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除尤曾家麗外,出席會議的其他港方代表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梁永立和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孔郭惠清;粵方代表除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外,還有農業廳、衞生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洋與漁業局,以及廣東、深圳和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代表。




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