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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蚊患督導委員會成員視察上水控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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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蚊患督導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到上水金錢村魚塘,實地了解魚塘由去年八月至今年一月實施控蚊工程後郊區衞生環境的改善。

  身兼委員會主席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及環境衞生)尤曾家麗在視察後表示,工程完成後,該處的衞生情況明顯改善,這有助預防蚊子滋生。

  她表示,各有關政府部門會繼續推行多項措施保持環境清潔,減少蚊子滋生問題,而上述的控蚊工程只是政府防蚊措施其中的一項。

  防蚊患督導委員會於早上的會議,商討政府在去年控蚊工作的成效和2006年的建議活動。

  除了防控工作外,各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展開一連串宣傳和教育運動,希望市民更認識到齊心積極參與滅蚊工作的重要性。

  各部門亦採取措施對付容易滋生蚊子地方的蚊患問題,包括清理所有公共屋內可能滋生蚊子的黑點,以及在荒廢魚塘放置捕食蚊幼蟲的本地品種食蚊魚,幫助防控蚊子滋生的問題。當局並會鼓勵區議會進行防蚊工作和舉辦宣傳活動,以配合政府整體的防蚊工作。

  為了控制病媒,政府最近已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令負責大廈物業管理的團體,必須對大廈的公用地方滋生蚊子問題承擔法律責任,並令當局能更有效處理積水導致的蚊子滋生問題。

  條例經修訂後,食物環境衞生署可在香港出現蚊致健康危害時,無須先向有積水處所的負責人發出通知書,便可直接向法院申請手令進入處所,立刻採取行動以防蚊患。這將有助政府更有效率地處理在棄置村屋和荒廢農地的蚊患問題。

  在修訂條例下被定罪的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5 000元。

  尤曾家麗說:「雖然今年首幾個月的誘蚊產卵器指數仍然偏低,但截至今日為止,已有11宗外地傳入的登革熱個案,市民不可以掉以輕心。當局呼籲市民時刻保持警覺及採取防控蚊子措施,特別是近日天氣已漸轉炎熱,可為蚊子滋生提供有利的環境。」

  「如發現蚊子滋生地或潛在滋生地,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將其清除。」

  「市民亦應採取下列預防措施,包括每周應最少一次清理花瓶和花盆墊碟內的水、妥善棄置汽水罐和飯盒等容器、填平不平的地面。市民如到郊外地方,要帶備蚊怕水及穿上淺色長袖衫褲。」





2006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
 

(附圖)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