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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審議特區政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二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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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十六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澄清,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衞生及福利)常任秘書長李淑儀在審議會上向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表示,法庭近期在聆訊一宗由兩個酷刑聲請人家庭提出的司法覆核個案時說特區政府連同非政府機構所提供的整體援助(包括臨時住屋、醫療援助、膳食和教育支援)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三條中避免陷於困頓的標準.

  發言人補充說,李淑儀並未說過任何指法庭有就特區政府的難民政策作出裁決的言論。

  就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出席審議會一事,發言人說:「特區政府積極回應了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一九九九年的審議結論,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該會是一個高層次的中央機制,就婦女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及協助。」

  發言人續說:「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隨同特區政府代表團出席最近在紐約舉行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約》)審議會,正表明特區政府致力履行《公約》下的責任,以及我們重視婦女事務委員會倡導香港婦女權益的工作。」

  發言人解釋:「在上一次於一九九九年就《公約》舉行的審議會上,委員會促請特區政府成立中央機制推動香港婦女的福祉,就性別平等制訂政策和長遠策略。因應這審議結論,特區政府於二○○一年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於八月十日在紐約舉行審議會,審議特區就《公約》所撰寫的第二次報告,該報告納入中國的報告內。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衞生及福利)率領十人代表團出席審議會,向委員會解釋香港特區政府就《公約》提交的第二次報告,以及詳述了自一九九九年二月委員會審議特區政府的第一次報告後香港落實《公約》的進度。




2006年8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