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海外醫生招聘及私家醫院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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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有關本地醫生團體反對招聘海外醫生)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生團體所發表的意見,我們也是要聆聽的,但最重要是香港是否需要更多醫生,特別是在公營系統提供服務。過去這段時期,自從醫管局實施了一些工作時數的限制後,我們需要更多醫生,尤其在幾個部門,因為最近一、兩年(人手)流失較多,所以我們必須盡快補充這些人力資源。若有資格合適的醫生,縱使在海外受訓,若能提供香港的服務水平,我相信醫務委員會應視乎其資格,以判定他們可否在香港臨時執業。他們亦不會與香港的私家醫生有任何競爭,或在執業方面有任何抵觸。這方面的決定完全由醫務委員會作出。

記者:(有關海外醫生執業資格)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若他們長期在港執業,特別在私營市場作公平競爭,他們當然需要考試。但若他們是在某機構內服務,特別是在公營機構服務,而他們有足夠資歷,有關資歷亦與香港培訓所獲的資歷相若,醫務委員會一向會就這資格作決定。他們的執照須每年更新,所以若他們在香港做得好,便可繼續執業;若表現不理想,我們當然可在翌年不再與他續約。

記者:(有關對私家醫院的監管及罰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時(監管)私家醫院的法例已(實施)數十年,通常來說,只是(定下)基本要求,衞生署署長現時並無法律上(賦予)的權力作不同的懲處。如我們在這方面作出修訂,第一方面需(顧及)社會的期望;第二方面是私家醫院承受能力為何;第三方面,亦是最重要的,是希望私家醫院及公營醫院在醫療水準和質素,以及問責程度是相似的。現時來說,我們希望能將在公營醫院就處理醫療事故及投訴的機制,逐步引入私家醫院。所有私家醫院三年前已同意進行醫院認證計劃,認證計劃包含了以上所說的項目,故我們在這方面可逐步作監察,(私家醫院)亦有適當機制自行作內部監管。計劃相信在三、四年內可完成。

記者:(有關醫生團體反對聘請海外醫生)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醫生團體可隨時發表意見,但最重要的是,香港究竟是否需要相關服務,如我們的公營(醫療)系統需要額外醫生,但在本地未能聘請醫生,若有醫生符合相關資格,相信醫務委員會一定會盡量檢視(有關)資格。醫務委員會的職責並非決定香港公營(醫療)系統是否需要醫生,其職責是審視醫生(所持)的資格,如醫生符合資格,(醫務委員會)並無任何其他原因作出否決。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