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規管物理治療業法例生效
下稿代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發。
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根據法例,從事物理治療工作的人士將必須註冊。
《輔助醫療業條例》和《物理治療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內有關規管物理治療業的條文,將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生效。自該日起,未經註冊的人士從事物理治療工作即屬刑事罪行。
發言人說:「已註冊的物理治療師必須在其執業處所的當眼處展示其註冊証書。」
「此外,他們應該嚴格遵守物理治療師的專業守則,並要詳細研讀,確保完全理解守則的內容。」
「這樣便可避免物理治療師無意地違反了業界公認的道德行為操守,引致被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作出紀律處分。」
根據《物理治療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涉及提供物理治療服務的公司,需向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提交董事、經理和從事物理治療工作的僱員的資料。供填報有關資料的特定表格可於下述地點索取:
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一百八十二號
順豐國際中心二樓
如欲查詢詳情,可於辦工時間致電二五二七 八三六九或二五二七 八三六零,或致電二十四小時查詢熱線:二五七四 四三三三。
完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