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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醫註冊條例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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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脊醫管理局發出:

脊醫註冊條例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及脊醫註冊(費用)規例於今日(四月六日)刊登於憲報。

脊醫註冊條例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列明脊醫註冊條例內有關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的條文,分別於二○○一年四月六日及六月八日起實施。

脊醫管理局發言人指出:「這項安排讓脊醫管理局可制定有關《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以及於今年下半年開始接受註冊申請。」

發言人解釋:「《脊醫註冊條例》訂立脊醫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以規管脊醫的執業。條例又規定設立脊醫管理局,作為脊醫的監管當局。」

發言人補充:「脊醫管理局於成立後一直為脊醫註冊作準備。我們預計在本年下半年邀請於本港執業的脊醫申請註冊。」

如欲查詢詳情,可致電 二五二七 八三六三 或 二五二七 八三六零。

二○○一年四月六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