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脊醫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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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脊醫管理局發出:

脊醫管理局根據《脊醫註冊條例》訂立的《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則》已於今日(六月八日)刊登於憲報。

該規則訂明香港脊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及相關事宜的詳情。

規則尤其訂明設立註冊事務委員會及執業證明書的申請程序、初步調查委員會及研訊委員會的職責及權力範圍,以及進行研訊程序時所需的文件。

隨著規則的訂立,脊醫管理局計劃於二○○一年九月一日開始接受脊醫註冊申請。

為配合脊醫註冊的開展,衞生福利局局長亦指定二○○一年九月一日為《脊醫註冊(費用)規例》的生效日期。

脊醫是指曾接受專業脊骨療法訓練並符合執業資格的人士。他們所用的脊骨療法,是藉矯正關節(尤指脊椎及周圍關節,包括骨盆),以預防、診斷和治療人體機能失調的病症。

有關脊醫註冊的查詢,可致電脊醫管理局。(電話:2527 8363或2527 8360)

二○○一年六月八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