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擴大法定禁煙區的建議
政府就《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提出一系列的建議修訂,以強化香港的控煙架構。
有關建議於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公布,以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並旨在保障公眾,在室內公眾處所免受二手煙的影響。
衞生福利局副局長姚紀中在記者會公布諮詢文件時強調,吸煙是引致死亡,而卻又是可以避免的最大原因。
他說:「醫學研究亦明確顯示吸煙能引起各種疾病,例如肺癌、支氣管炎、肺氣腫及冠心病。」他指出,吸煙每年奪去約五千五百條性命。
「從金錢損失的角度來看,在一九九九年,直接由吸煙導致的公營醫療開支,估計有七億九千七百萬元;而一九九六年的有關開支則為六億三千五百萬元。」
姚紀中表示,被動吸煙,或俗稱二手煙,對公眾健康構成極大的威脅,長期接觸二手煙能引致多種嚴重疾病,包括對兒童造成不少健康問題。他列舉世界衞生組織的數據,指出全球約有七億兒童,即接近全球半數兒童人口,經常接觸到二手煙。
醫學研究亦指出,經常接觸二手煙的人士,他們的尿液中含有因煙草引致的致癌物質的濃度,比一般人高出三倍。根據一九九九年哈佛醫療報告調查結果估計,本港因接觸二手煙而致病的醫療費用達一億五千七百萬元。
姚紀中強調:「政府既定的控煙政策,就是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不鼓勵吸煙、抑制煙草的廣泛使用,及盡量減低二手煙對公眾的影響。」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於一九八二年制定,期間作出定期檢討,條例的最後一次修訂是在一九九七年。
姚紀中說:「鑑於自條例實施以來累積的經驗,以及公眾對加強監管煙草產品的使用及推廣的訴求,我們認為現在是一個適當的時機,對條例作出檢討及修訂。我們希望籍着這次修訂法例,能有助在香港所有公眾處所締造一個無煙的文化。」
根據建議的修訂,法定禁煙措施將擴展至下列處所:
- 所有食肆,不論其面積及座位數目,實施前將有一段約六至十二個月的寬限期;
- 所有酒吧及卡拉OK,若證明有需要,會給予一段較長的寬限期;
- 所有幼稚園、小學、中學的室內和室外地方,以及大學和專上學院的室內地方;以及
- 所有室內工作間,除了浴室、夜總會及麻雀館這些領有牌照的處所將在下一階段才實施禁煙。工作間的定義為任何有僱員工作的地方,例如辦公室、商舖及工廠,但並不包括只有家庭傭工的住宅處所,及只有自僱人士工作的地方。
姚紀中承認現行法例中存有一些漏洞,被利用作為推廣某些煙草牌子的產品。為了進一步限制在公眾地方展示煙草廣告,政府建議採納以下措施:
- 取消現時給予持牌小販攤檔及聘用不超過兩名僱員的零售商,可以展示煙草廣告的豁免條款;
- 規定價格板及價格標記的面積,限制價格板不能超過一千五百平方厘米,而價格標記則不能超過五十平方厘米;以及規定價格板及價格標記上字體的大小,將它們被用作煙草廣告用途的可能性減至最低;
- 煙草產品不能與任何其他商品一併售賣,不論該商品是否收費;
- 在任何有接受贊助的活動中,都禁止使用煙草產品的名稱,及任何與"煙草"有關連的文字,不論它們是否與另一非煙草產品同時使用;以及
- 容許健康忠告能含有圖片及圖象內容,格式根據將來由衞生福利局局長藉憲報刊登而作出的規定。
在本年二月成立的控煙辦公室,將獲授予適當權力,使能更有效地履行其執法職務。他們將授予權力進行有需要的調查、搜集證據,然後根據個別情況,提出檢控或將案件轉介律政司,由法庭處理。
如有需要,控煙辦公室人員可獲衞生福利局局長授權,並在警方及有關處所管理人員的支援下,在選定的商場或食肆進行執法工作。
法定禁煙區如食肆、購物商場的管理人,將如現時一樣,繼續被授予執法的權力。而學校校長,辦公室、商店及工廠的管理人,亦將被賦予類似的執法權力。
姚紀中補充說,由於部分行業可能受到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影響,政府已委托顧問進行一個規管措施影響評估,以評估建議修訂對受影響行業所帶來的經濟影響。這項研究將需時三個月完成。
諮詢文件可於各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醫院管理局大樓的健康資訊天地、各公立醫院的病人資源中心和衞生署轄下的普通科門診診療所索取。文件亦已載於衞生福利局網頁:http://www.info.gov.hk/hwb/。
書面意見請於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前寄往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十九樓衞生福利局控煙諮詢小組;或傳真至2840 0467;或電郵至tcct@hwb.gov.hk。
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