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辭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第二部分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教授今日(九月二十日)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在第二部分討論環節上就《骨灰龕政策檢討公眾諮詢文件》回應出席團體/個人的發言內容:
多謝主席:
再次感謝在會議第二環節向我們直接表達意見的村民與持份者。
正如我在第一節所說,其實我與絕大部分與會者也見過面,交流意見,今日再次直接聽你們闡述意見及提問,在此亦讓我用數分鐘時間講解我對這方面的看法。
首先,今日有不少新界鄉村居民代表到來給予意見,當中數條村更有多於一名代表,充分反映你們的團結精神,亦對這件事的感受非常深刻,對你們的影響非常大。在這方面,於過去兩個月,我和同事與大家見面及研究不同個別的個案時,也深深感受到。這能幫助我們在草擬法例,發牌規管時,除了要注意符合現行規劃或地政,甚至屋宇署有關的建築條例外,亦要在社區內真正做好諮詢工作,與社區融合,研究在哪裏可以容許興建私營骨灰龕,我相信社區人士的聲音和整個睦鄰概念,也需要做得尤其仔細。
第二,剛才亦再次聽到有聲音,告訴我們村民受到滋擾,甚至有暴力,我在早前與各有關人士和代表見面時已說過,我在此亦再說一次:任何非法的滋擾,甚至有暴力,特區政府包括警方,是絕不手軟的。我亦知悉有不少個別個案,警方有直接介入,並有長期監察,所以在這方面,我會繼續與每個尤其是新界地區的民政專員,以及當區的指揮官緊密聯絡。假如再發生這類個案,我希望村民或居民的代表,可以盡快向當區民政專員反映,亦要即時報警。我們在政策層面上一定會盡量配合。
第三,在整條新法例未能正式通過前,正如我剛才所說,諮詢文件亦有所闡述,我們會第一,提高消費者的認知度,及將整個私營骨灰龕市場的透明度提至最高,所以才會建議有這個列表。今日共有差不多七十個團體代表直接在會議中口頭闡述意見,當中有不同的意見,但我亦聽到不少支持意見,覺得政府應該盡快公開這些資料。我相信發展局的同事一定會將你們的意見納入後,剛才阮(慧賢)秘書長(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亦交代了,他們會盡快發放這些資訊。
在執法方面,地政總署一直有執管行動,我亦知悉最近有幾個個別個案,包括在赤坭坪,亦有些收回土地的個案,地塘仔亦有。當然,以當區村民來說,一個龕位也嫌多,尤其是違規違法的,我們是明白的。與此同時,我們看見有需要立法,正是因為有些空間或空隙,我們現時未必做到百分百到位。但在新法例未通過、未可以真正執行前,我們亦要依循現有法例賦予的權力來執法,希望大家會明白。至於個別個案,我絕對相信執法部門,無論是地契或規劃方面的同事,若研究出有個案,亦看到法律上是容許執法的,他們一定會繼續一如既往地採取執法行動。
大家亦非常關心時間表,即使法例落實,大家也有關注到諮詢文件中提及是否應該有一個期限,讓大家進行常規化的工作,從而衍生出所謂「豁免期限」。我明白大家希望將豁免期限減至最少的時間,但我相信大家亦同意,有需要有一個豁免或緩衝期。我希望大家看到政府的決心,並不是要姑息任何這些私營骨灰龕營辦者,更不會助長他們這些「搵快錢」的個案。文件第五十四段下半部分很清楚寫明,假如政府當局在法例實施後,認為該骨灰龕獲發牌的機會極低,甚至是零,我們根本不會給予任何豁免期。換言之,若某個案無論如何常規化,我們認為也無可能做到可以獲發牌,便根本不會給予兩年半的豁免期,而是立即告訴他這個申請不會獲批。
最後,我亦想提供一些資料。有朋友覺得在過往的日子,我們做得不足夠或不到位,這方面我願意接受批評,亦知道大家的感受,但亦希望向大家提供一些事實的資料。
在二○○五年開始,曾經有五至六次,我們到立法會,希望在不同區域興建總共二十四萬多公營龕位。然而,由於種種原因無法落實。唯獨有一個個案,剛才亦有朋友提過,是和合石,因得到不同議員和地區人士的包容與幫助,並得到北區居民的幫助與允許,我們現正在和合石橋頭路興建四萬八千個龕位,將會在兩年後逐步落成,加上華人永遠墳場在其不同場地將有五萬多個龕位,所以在未來兩、三年,公營龕位的供應約有十萬個,希望可以在未來數年供市民使用。
最後,我亦希望繼續聽取大家的意見。最重要是希望社會可以凝聚共識,社會有共識,我們整理資料後,在立法會亦可以更容易敲定立法方向,盡快落實發牌制度。多謝主席。
完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