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二题:防治蚊虫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钟泰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当局预料本港今年的蚊患会较去年严重,并已预留超过1,000万元进行环境改善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款项的详细用途;
(二)本港各区今年一月至今的诱蚊产卵器指数与去年同期如何比较;及
(三)当局采取什么措施改善蚊患,以及会否采取特别措施针对蚊患较为严重的地区?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民政事务总署透过辖下的小工程及小型环境改善工程等计划,在各区进行有助于预防蚊患的改善工作。民政事务总署会针对个别地区的情况,检查由该署保养的小径/渠道等设施,并作出适当的改善工程计划。工程项目包括更换破旧的排水渠、进行除草、疏通渠道、以及清理后巷等工作。这些工程可以防止积水及蚊虫滋生,有助预防蚊患。
民政事务总署会继续透过进行小型环境改善工程,协助预防蚊患。
(二)本港二零零六年首数个月之平均诱蚊产卵器指数比去年同期稍高,但较过去六年的平均指数为低,例如,本年四、五月之平均指数分别为4.9%及10.3%,去年同期为3.4%及9.9%,而过去六年平均数为16.1%及24.8%。有关本年及去年本港各地区之诱蚊产卵器指数见附表一及二。本年、去年及过去六年的诱蚊产卵器指数比较图见附表三。
(三)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本年雨季开始前,已检讨过去一年的控蚊工作成效,并制定相应的灭蚊策略,拟定灭蚊行动计划及与相关部门和团体紧密联系,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灭蚊行动。由于本年的诱蚊产卵器指数预料会较去年为高,该署已延长本年分三期举行的全港灭蚊运动及专题控蚊行动的时间,加强各区蚊患黑点如旧唐楼、猪场外围、水田、村屋、非法耕种场地、地盘、货物装卸区等地方的控蚊工作,以便能更有效地防治蚊患。此外,按照已于五月十二日生效的《2006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食环署可加强执法,处理可导致积水的物品,以提高控蚊工作的成效和效率。在修订条例下,如在香港出现蚊致健康危害时,该署可直接向法庭申请手令进入处所,立刻采取行动清除潜在蚊子滋生地,以防蚊患。该修订条例亦规定大厦物业管理的团体必须对大厦公用地方滋生蚊子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并责成他们防止蚊子滋生及清理潜在蚊子滋生地。
食环署已就本年度防治蚊虫的工作增拨资源,除署方分区控蚊工作人员外,额外增聘外判流动灭蚊队合共约一千六百人,以加强各分区防蚊及控蚊工作,有系统地巡查区内有潜在蚊子滋生问题的地点,处理蚊患投诉,清除被弃置的容器,把积水清除或在适当情况下在水面施放蚊油,并执行有关防治蚊子滋生的法例。
如个别地区出现蚊患严重的情况,食环署会立即在有关分区召开地区灭蚊专责小组会议,吁请各相关政府部门、学校管理当局、住宅楼宇的管理团体及私人组织立即加强防治蚊患措施,并检讨所采取的防蚊策略,力求改善,以保障市民健康。
食环署已广泛宣传新修订的《2006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除发放新闻稿、播放电台声带等外,并印制宣传单张,把有关资料及防治蚊患知识发给市民大众,以提高他们对蚊患的警觉性。
完
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6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