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八题:研究设立吸烟房的可行性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会在本年10月19日恢复《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时,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表示政府将会研究设立吸烟房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是否有证据证明设立吸烟房能有效防止二手烟影响周遭环境;
(二)上述研究是否全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还是会交由外聘的顾问公司进行;
(三)上述研究的预算开支;有关开支是否全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支付,以及该项额外支出会否影响相关部门的其他服务;
(四)会否邀请医护界人士、禁烟团体、屋宇装备工程学者及其他相关团体参与整个研究计划;及
(五)会否定期向本会汇报研究的进度?
答覆:
主席女士:
首先我希望在此重申,我们建议研究的,是一个纯粹供吸烟者在房内吸烟的房间,内里不准有其他活动(包括饮食及其他服务)进行,非吸烟者及员工亦不得进入。我亦希望强调,《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通过后,政府当局现时的首要工作是有效地落实该条例。我们会集中资源,就条例的修订,特别是二○○七年一月一日的禁烟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务求令市民充分知悉有关规定以便遵守。同时我们亦会继续积极地推广戒烟服务和反吸烟教育,希望尽量减少吸烟者特别是青少年吸烟者。“吸烟房”的建议并不是条例草案的一部分,其研究也不是我们现阶段的工作重点。
现就提问的各部回答如下:
(一)正如本局同事过去一年多在法案委员会的讨论中所述,就我们建议研究的上述“吸烟房”形式,现时并未有充分科学实证研究或任何国际上认可的抽风系统标准,确认建议的可行性。正因如此,我在二读辩论演词中,提出进行有关研究。研究的其中一个重点是技术上是否可以令房外的空气不受房内的二手烟影响,大原则是要保障房外的人的健康。
新的条例生效后,可以预见很多吸烟人士会到户外吸烟。在市区的一些繁忙地区,在街上的行人可能被迫忍受大量的二手烟。吸烟房建议的出发点,是希望可以更有效地分隔吸烟者与非吸烟者,从而保障非吸烟人士。
(二)至(五)条例草案刚在十月十九日获得通过。我们现在仍未开展有关“吸烟房”的研究工作,未知是否可行,亦未有任何研究工作的细节,包括开支成本、参与单位或落实过程等。
不过,正如我在二读辩论中所述,在决定“吸烟房”是否可行或制订任何有关的标准前,我们必须有充份的科学资料搜集和实验证明其技术可行性。因此,预计我们会需要工程界的专才首先协助开展有关的技术性研究。视乎所涉及的技术或专业问题,我们会按需要寻求有关的专家意见。
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我们才能进一步考虑和讨论应否落实此建议,现阶段一切言之尚早。整个研究和讨论过程一定会是公开和透明的,亦会适时谘询公众及立法会。
完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