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二题:动物买卖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有关注动物权益的团体告知本人,指有一些缺乏动物血统和繁殖专门知识的人,把有基因缺陷的动物繁殖后出售作宠物。购买了该等动物的人士需承担医治动物的高昂费用,有关动物亦因有遗传病而承受痛楚。据报,欧盟现已规定苏格兰摺耳猫因有基因缺陷而不应进行繁殖,而日本亦规定不可繁殖患有遗传病的动物。此外,他们亦指出现时在互联网上买卖动物的风气开始盛行,但有关活动未受规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参考外国的做法,禁止在香港繁殖及出售有基因缺陷的动物作宠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设立资料库,记录作宠物的动物的常见遗传病及其他疾病,让市民可掌握有关资讯后才作出购买或领养动物的决定,以及避免他们其后因动物有病而把它们遗弃,造成社区问题;及
(三)会否对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买卖动物活动进行规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宠物店不可售卖有病的动物已是按法例签发宠物店牌照的发牌条件。市民在决定饲养宠物前,可先谘询注册兽医,以作出最合适的选择。
动物是否患有遗传病或常见疾病与品种并无必然的关系;相同品种的动物,亦不一定会出现同一种病。就以苏格兰摺耳猫(或称苏格兰折耳猫)为例,根据文献资料,并非全部这种类的猫只均会患上关节病征,只有小数带同种胚子(即"homozygous")突变基因的猫只才会患上较严重的软骨发育不良病。事实上,现时并无国际公约监控有遗传病动物的繁殖,而各地是否作出监管情况不一,亦没有明显的趋势。
动物繁殖的结果一般难以准确预测,因此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并无计划禁止个别品种或类别的动物的繁殖,但会继续留意国际社会这方面的发展。
(二)现时所有动物售卖商,包括动物繁殖场及宠物店,必须领有由渔护署签发的动物售卖商牌照,并遵守发牌条件及营业守则,以保障公众卫生和动物福利。正如答覆(一)所述,由于动物是否患有遗传病或常见疾病与品种并无必然的关系,遗传病及常见疾病资料库并不是让市民决定个别品种是否适合饲养的最有效可靠途径。市民应透过注册兽医的诊断来掌握动物的健康情况。事实上,市民在正式购买宠物之前,可让注册兽医对宠物进行健康检查。据了解,宠物店一般会为顾客提供这方面的便利。
至于防止市民遗弃动物,我们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提倡饲养宠物人士做一个尽责的主人。渔护署一直透过不同层面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宠物主人应有责任,途径包括在电视、电台播放宣传短片及声带,及在公共交通工具张贴海报。渔护署亦有制作宣传单张、海报及纪念品,免费派发予市民。本年四月署方亦举行了动物福利巡回展览。我们必须指明,根据《狂犬病条例》,任何人士不妥善看管狗只或遗弃动物,均属违法。过去三年,检控数目达570宗。
(三)根据《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无论是否透过互联网出售动物,任何人如无申领牌照及按牌照行事,不得经营动物售卖商业务,否则可被检控。这些牌照条款主要包括要求供售卖的狗只必须已接种疫苗及领有渔护署发出的牌照(或已按渔护署要求植入晶片)、以及动物售卖商必须为动物提供适当的空间。虽然饲养宠物的主人因无须申请宠物店牌照而不受有关条款所限,但渔护署如发现可疑个案,便会深入调查,若证据充分,会作出起诉。成功检控非法进行动物买卖过去三年便有22宗,当中透过互联网买卖的个案有3宗。
完
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