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醫醫院發展計劃
醫院管治和架構
中醫醫院將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由政府出資興建,並以招標方式挑選合適的非牟利機構作為承辦機構。承辦機構須成立一間擔保有限公司(營運機構)以管理、營運及保養中醫醫院。承辦機構及營運機構已與政府簽訂服務契約。服務契約中訂明醫院管治和架構、權責、財務安排、表現評估和風險分擔機制。營運機構為中醫醫院的持牌人,並受《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規管。中醫醫院的核心管理團隊將由承辦機構聘任,並直接向該院的董事局負責。
(1) 政府、承辦機構和營運機構之間的合約關係
(2) 營運機構董事局轄下的委員會
營運機構的董事局肩負管理中醫醫院的責任,須確保中醫醫院的使命及職能得以維護、實施及圓滿完成。董事局轄下將設有六個委員會,作為監管機制,協助董事指導、監督及監管中醫醫院的整體發展及日常運作。
(3) 核心管理團隊
(4) 醫院行政總監轄下的行政委員會架構
(5) 醫院行政總監轄下的醫院行政部門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