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一題:產科服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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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靄儀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現時特區政府就配偶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單非孕婦)及配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雙非孕婦)來港分娩實施劃一的政策。有評論指「單非孕婦」的子女屬香港人所生的子女,而政府於二○○九年十一月回答本會議員提問時的數字顯示,自二○○二至二○○八年,每年約有七千多至九千多名「單非孕婦」所生的嬰兒在港出生,數目不算龐大,本港醫院足以應付,因此特區政府在制訂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的政策時,理應將「單非孕婦」和「雙非孕婦」分開處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九年至二○一一年,每年有多少名「單非孕婦」所生的嬰兒在港出生;及

(二)特區政府會否分別為「單非孕婦」和「雙非孕婦」來港分娩制訂不同的政策(包括公立醫院及私家醫院的產科服務配額,以及非本地孕婦使用公立醫院產科服務的收費等兩方面的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產科服務而言,政府的政策是要確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優先的產科服務。當局十分關注近年非本地婦女(主要來自內地)對香港產科服務的需求急劇增加,為整體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帶來巨大壓力,並影響提供予本地婦女的服務。為確保本地孕婦能獲得優先的產科服務及初生嬰兒服務,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二○○七年二月修訂非本地婦女使用產科服務的安排,並在公立醫院預留足夠的名額給本地孕婦。公立醫院只會在服務有餘額時才接受非本地婦女預約使用服務。

  因應本港婦女對產科服務的需求不斷上升及考慮到可能出現特別是今年的「龍年效應」,我們於去年年中進一步推出措施,將二○一二年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婦女數目限制在35,000名。公立醫院在二○一二年可撥出予非本地婦女的分娩名額為3,400個。如有更多本港孕婦需要使用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我們亦會進一步降低或取消全部予非本地孕婦的名額,以照顧本港孕婦的服務需要。若預約名額已滿,醫管局便會中止接受非本地孕婦的預約。在私家醫院方面,提供產科服務的私家醫院亦會確保本地孕婦會獲配足夠名額,醫院會按個別情況,減少接受二○一二年非本地孕婦的分娩預約服務,並將預留給非本地孕婦的總體分娩名額定於約31,000人左右。我們預計,在二○一二年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婦女數目,會比二○一一年下跌接近百分之二十。

  我現就問題各項回覆如下:

(一)在二○○九年及二○一○年,配偶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婦女在香港所生的活嬰分別共有6,213名及6,169名。而在二○一一年一月至十一月,有關數字為5,745名。

(二)本港的醫療系統為香港居民而設,無論公營或私營的醫療服務,其首要服務對象均是本港居民。我們的公營醫療服務受政府大幅資助,補貼率平均超逾95%。當局必須確保在有限的財政資源下,公營醫療服務能應付市民的需求,並同時可以長遠持續發展。因此我們必須就獲巨額資助的公營醫療服務厘定享用資格,並優先照顧本港居民的需要。至於為非本港居民提供的醫療服務,必須限制於本港醫療系統可以承受的水平之內。

  我們根據二○○三年發表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的建議,規定只有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或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11歲以下兒童(即符合資格人士),方合資格享用獲政府大幅資助的醫療服務。至於香港居民的非本港居民配偶或子女,則屬於非符合資格人士。這些人士與其他非本港居民在緊急情況下可獲得公營醫療服務,亦可在服務有餘額時使用非緊急服務。但這些人士須繳付適用於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基於本港的公營醫療服務獲政府大幅資助,這項安排能夠協助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合理使用。

  此外,現時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是按直接使用服務的病人的身份而定(即視乎病患者本人是否符合資格人士),而不會考慮病人的家庭關係。以產科服務為例,服務收費是按孕婦的身份而定,而不會考慮她們的丈夫是否香港居民。因此,屬非本港居民的港人配偶使用本港的產科服務,須繳交適用於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我們現時沒有計劃把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婦女區分為不同組別及作不同處理。

  我們明白有部分港人內地配偶希望來港分娩,她們可以在公營醫院服務有餘額時登記使用公營產科服務。我們亦鼓勵私家醫院在優先照顧香港孕婦後,盡量先照顧丈夫為港人的內地孕婦,讓她們可以選擇在本港私家醫院分娩。

  我希望提醒計劃來港分娩港人內地配偶,她們在使用本港的產科服務前必須先取得醫院預約,並必須在適當階段接受本港產科醫生的檢驗,以判斷是否適合來港分娩,以避免由於旅途往返等因素可能影響孕婦及胎兒的安全。我們希望孕婦以自身及胎兒的安全作首要考慮,避免在沒有預約的情況下,在臨盆前才經急症室入院進行分娩的危險行為。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