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八題:香港大學深圳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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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公立醫院醫生持續流失,醫院管理局引入海外醫生卻受到醫學界反對。與此同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之下,本港醫生可到內地執業。近日有報道指出,香港大學(港大)醫學院更與深圳政府合作營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醫院),並派遺多名知名教授到深圳醫院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港大共指派多少名大學教職員前往深圳醫院工作;除了大學教職員,該醫院還聘請了多少名本港醫生;鑑於有報道指出,港大為了彌補多名教授被指派往深圳醫院工作,容許每個專科部門額外聘請至少3名醫生,當局有否評估港大這項措施會否加劇公營醫院的醫生流失,以及港大營運深圳醫院對本港醫生人手的需求有何影響;

(二)鑑於上述被派往深圳醫院工作的醫學院教授身為港大僱員,卻同時與深圳醫院簽署工作協議,要於指定限期內在深圳醫院完成被指派的工作,而深圳醫院的服務對象並非本港居民,該等工作亦與教學無關,是否知悉,該等安排是否符合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資助條件;若符合,教資會會否作出檢討,確保由本港公帑支付薪酬的大學教職員的工作是服務本港教育體系、巿民和學生;

(三)鑑於第(二)項所述已與深圳醫院簽署工作協議的港大醫學院教授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法規,多名知名教授更負責深圳醫院的管理工作,並需向深圳醫院的董事會負責,是否知悉,港大醫學院和香港醫務委員會曾否研究,當深圳醫院董事會的要求和內地的法規與香港的醫生執業守則相違背時,該等教授應如何處理;若有研究,詳情為何;及

(四)是否知悉,到深圳醫院求診的本港市民可否要求主診醫生轉介他們到本港公立醫院接受治療;若否,原因為何;當本港的公立醫院接獲在內地執業的本港醫生為本港市民作出的轉介時,如何得知該等轉介是該等醫生在本港抑或在內地執業時作出的?

答覆:

主席:

  我們在諮詢了教育局後,就問題各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及(三)深圳醫院為香港大學(港大)與深圳政府合作項目,有關港大就深圳醫院招聘醫生和調派人手的安排,屬大學的內部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無參與。

  據我們理解,部分港大醫學院的醫生會兼任深圳醫院的工作,但深圳醫院的醫生及護士大部分仍會於內地招聘,應不會對全港醫生人手的需求帶來重大影響。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一向關注醫院服務需求及醫生人手的情況,會與港大醫學院保持聯繫,密切留意該院對本港醫生人手的影響。

  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的其他專業規管組織如對香港註冊醫生作出不利的紀律裁定,亦有可能會令香港醫務委員會展開紀律程序。

(二)港大是獨立自主的法定團體,享有院校自主權從事自資活動。然而,作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港大須確保自資活動不會影響校方在本港的主要工作,而自資活動和教資會資助活動在資源上亦必須有清晰的分隔。教資會《程序便覽》列明,教資會的資源不應用於補貼自資活動。為免變相津貼非教資會資助的活動,院校應對這些活動收取間接費用。

  根據港大給予教資會秘書處的資料,它在深圳醫院的運作上一直遵守教資會《程序便覽》不得補貼非教資會資助活動的政策,並會根據規定收回有關活動佔用教資會資源的所有成本。港大表示在收回成本的同時將相應增聘人手,故不會對醫學院在香港的人力資源構成壓力。另一方面,港大學生將來更可從深圳醫院所提供的額外學習機會及見聞中得益。

  教資會正審視受資助院校在香港境外進行的自資活動以及院校與進行境外自資活動的附屬機構之間的財務關係,並按需要向政府建議為院校設立合適的相關指引。政府及教資會亦會與港大跟進有關調配教學人員到深圳醫院的安排,確保香港教職員優先服務本地學生,本地的醫科教學及研究質素不受負面影響。

(四)本港市民如欲到本港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根據目前醫管局為本港市民提供的公營醫療服務安排,急症服務及普通科門診均無需轉介,有需要的市民可自行前往急症室或普通科門診就診。

  至於專科門診方面,雖然暫未有恆常機制接受本港以外的醫療機構轉介本港市民到香港的公立醫院專科診所就診,目前醫管局的專科門診接受本地執業的註冊醫生轉介,只要病人獲本地執業的註冊醫生轉介,仍可獲醫管局的專科門診服務。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