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六題: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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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廣華醫院一名男嬰出生時在其母親剖腹生產過程中被切傷手指,傷口幾近見骨;男嬰未滿月又因接受恥骨上穿刺檢查被刺穿大腸,其後更疑因該檢查導致直腸收窄及大腸長出膿瘡,而被安排開刀切除部分閉塞直腸,並在腹部開造口排便。僅四個月大的男嬰,已三次接受全身麻醉,不停被注射抗生素,兼被肚切除壞腸。雖然廣華醫院在本年五月三十日回覆男嬰母親的信函中指出,嬰兒在分娩期間可能被割傷及接受恥骨上穿刺檢查導致大腸穿孔,均是「已知不常見風險」,惟香港醫學會會長指出,醫生替產婦剖腹分娩時割傷嬰兒手指,以及抽小便刺穿腸的情況均不常見。他又表示,其中穿刺抽小便的程序,若事前以超聲波確認位置應可避免意外,故明顯是醫生技術失誤,家屬可要求賠償。除上述個案外,亦有周刊報道多宗涉及初生嬰兒的醫療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跟進上述個案;若有,進度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每年發生多少宗涉及初生嬰兒的醫療事故,以及接獲多少宗有關投訴;經調查後,多少宗個案證實因人為失誤及疏忽而導致;

(三)鑑於香港醫學會會長稱上述事故是「明顯技術失誤」,「出錯或與公立醫院人手短缺有關」,並指「太多病人,難免忙中有錯,當局應盡快解決問題,病人權益才會得到保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調查多宗初生嬰兒醫療事故是否因人手不足導致;如有,調查結果為何;如否,會否立即調查;此外,有何政策及措施避免公立醫院再次出現涉及嬰兒的醫療事故;及

(四)鑑於有病人權益代表指出,現行處理投訴的機制由醫生調查醫生,難說公正,大多數求助者因怕麻煩而放棄追究,政府有否檢討現行投訴機制,加強機制的客觀性?

答覆:

主席:

  隨醫療技術日益改進,治療程序漸趨複雜;而疾病的併發症,藥物的副作用,加上病情的變化,均可能令治療過程涉及的風險有所增加。故當事故發生時,有需要作詳細分析以找出事件是由已知風險、併發症、病人臨床狀況、或是人為因素所導致。此外,由於並非所有治療程序均能百分百達到其醫療成效,因此醫護人員在進行治療前,必會先向病人及其家人詳細解釋治療程序,包括當中已知的風險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等。

  現就問題各分項回覆如下:

(一)問題所述個案的病兒已接受外科手術,康復進度令人滿意,相關醫院亦已安排覆診,以跟進其情況。

(二)及(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一向非常重視其服務質素及病人安全,並自二○○四年引入「醫療事故匯報系統」的電子系統,讓前線員工直接呈報事故;其後更推行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政策,統一公立醫院呈報、調查和處理這些事故的程序,以能即時妥善處理事件,及盡量減少對涉事病人、家屬及員工的傷害,並為他們提供所需支援。

  有關醫管局自二○○七年起接獲與醫療服務有關的投訴個案見表一,而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的數目見表二。

  儘管香港公營醫院的醫療事故數目大致維持穩定,但是醫管局認真對待每宗個案。每宗嚴重醫療事故及重大風險事件均會交由醫管局委任的專家小組調查,以找出可能導致事故的成因,並研究和制訂改善措施。

  醫管局多年來通過推行醫院認證、臨床審核、監察及改善外科服務成效的計劃、引進醫療新科技及處理藥物的機制,監管研究倫理的內部機制等措施及計劃,以確保服務水平和持續改進服務質素。醫管局亦設有一個臨床管治架構以維持臨床部門的服務質素,向各級別員工提供培訓、臨床指導及督導,從而確保專業水平及病人安全。醫管局並已聘請海外專家參照國際最高標準就其臨床管治系統進行檢討。在該檢討完成後,醫管局會詳細研究檢討建議並進行相關的跟進。

(四)醫管局設有一套兩層、具制衡性的投訴處理制度。醫管局現時在每一間醫院都有病人關係主任或病人關係經理,他們的功能是處理病人和家人的投訴及提供協助,這亦包括在有需要時協助他們採取法律行動。故此,所有初步投訴及意見均會先由有關醫院或診所直接處理和回覆。

  若投訴人對醫院的處理或對投訴結果尚有其他意見或不滿,可向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公眾投訴委員會負責獨立審議和裁決所有上訴個案,並向醫院提出改善服務的建議。公眾投訴委員會現時共有24名成員,其中20名成員為非醫管局的人士。該委員會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在24名成員當中,有17名成員均為非醫療專業人員,這17名成員來自社會各界,當中包括病人代表。由於成員身分獨立,我們相信委員會能以獨立身分客觀、公平地處理投訴。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9分

附表

2019年4月12日